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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4-12-04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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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蜀山经开区创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及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咨询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年度蜀山经开区创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及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咨询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蜀山经开区创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及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咨询服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京朝阳区洼里乡大羊坊*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佰*拾*万*仟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 | ****年度蜀山经开区创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及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咨询服务项目 |
服务范围: | (*)编制 《蜀山经开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工作内容包括:园区基本情况分析、面临问题和挑战分析,基础和优势分析,思路和目标分析。对园区重点行业及企业减污降碳诊断与评估分析, 识别减污降碳协同控制重点,掌握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与构成情况,重点排放工段和排放水平, 结合污染物和碳排放特征提出问题,形成减污降碳现状及问题分析诊断。 (*)编制《蜀山经开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工作内容包括:建设意义和有利条件、总体设计、行业生态工业发展方案、主要污染物控制方案、关键项目及其投资与效益、园区建设的保障体系等总体框架。在工业园区内开展生态产业链网搭建,促进蜀山经开区内形成企业内和企业间的工业共生关系,优化产业结构,对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进行提标改善;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及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进行持续跟踪评估,编制《蜀山经开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年度工作报告》(截止至* * * *年)、《蜀山经开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验收报告》、蜀山经开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及生态工业园区数据集、蜀山经开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演示文稿及蜀山经开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验收所需宣传片的脚本等内容。 |
服务要求: | 协助蜀山经开区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总结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成果。在蜀山经开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申报、创建和验收工作中,结合上级单位的核查评估意见对建设方案进行完善和提高,最终通过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组织的评审验收,如果由于生态环境部管理要求原因未按时组织验收,则服务期限以生态环境部组织验收时间为准。 |
服务时间: | ****日历天 |
服务标准: | 满足磋商文件和合同要求。 |
注:以上内容如与本公告《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内容不*致的,以《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吴有信,朱洪,黄胜明,张福菊,王友爱,夏建东,邓飞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号)收费标准(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取金额: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年度蜀山经开区创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及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咨询服务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投蜀山慧谷环境产业园*号楼***室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电话:****-********
****年度蜀山经开区创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及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咨询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蜀山经开区创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及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咨询服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京朝阳区洼里乡大羊坊*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佰*拾*万*仟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 | ****年度蜀山经开区创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及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咨询服务项目 |
服务范围: | (*)编制 《蜀山经开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工作内容包括:园区基本情况分析、面临问题和挑战分析,基础和优势分析,思路和目标分析。对园区重点行业及企业减污降碳诊断与评估分析, 识别减污降碳协同控制重点,掌握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与构成情况,重点排放工段和排放水平, 结合污染物和碳排放特征提出问题,形成减污降碳现状及问题分析诊断。 (*)编制《蜀山经开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工作内容包括:建设意义和有利条件、总体设计、行业生态工业发展方案、主要污染物控制方案、关键项目及其投资与效益、园区建设的保障体系等总体框架。在工业园区内开展生态产业链网搭建,促进蜀山经开区内形成企业内和企业间的工业共生关系,优化产业结构,对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进行提标改善;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及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进行持续跟踪评估,编制《蜀山经开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年度工作报告》(截止至* * * *年)、《蜀山经开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验收报告》、蜀山经开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及生态工业园区数据集、蜀山经开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演示文稿及蜀山经开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验收所需宣传片的脚本等内容。 |
服务要求: | 协助蜀山经开区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总结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成果。在蜀山经开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申报、创建和验收工作中,结合上级单位的核查评估意见对建设方案进行完善和提高,最终通过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组织的评审验收,如果由于生态环境部管理要求原因未按时组织验收,则服务期限以生态环境部组织验收时间为准。 |
服务时间: | ****日历天 |
服务标准: | 满足磋商文件和合同要求。 |
注:以上内容如与本公告《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内容不*致的,以《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吴有信,朱洪,黄胜明,张福菊,王友爱,夏建东,邓飞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号)收费标准(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取金额: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年度蜀山经开区创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及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咨询服务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投蜀山慧谷环境产业园*号楼***室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