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60001 客服热线:400-000-0388
发布公告

招标

采购

项目

机构

资讯

服务

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合肥市精神卫生福利康复中心项目设备采购

合肥市精神卫生福利康复中心项目设备采购

加入收藏 文档打印 文档导出 中标数据导出 代购招标文件 代写标书

温馨提示

此功能仅针对比比会员开放
点击注册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康复中心 精神卫生
更新时间 2024-12-02 招标单位
截止时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关键信息 招标文件
免费注册会员 即可查看 免费 招标信息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立即免费注册

更多优势服务:请查看服务列表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000-0388

合肥市精神卫生福利康复中心项目设备采购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合肥市精神卫生福利康复中心项目设备采购

*、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丰南里***号琥珀综合市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拾*万*仟*佰元整(大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 智能上肢精准作业训练系统

广州章和

*****/***/***

*套

*****元

注:如与本公告内容不*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程晓敏,周学勇,周正华,田虹,李*生,邹书融,胡俊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区*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精神卫生福利康复中心项目设备采购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路小蜀山东侧***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

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玉琳

电话:****-********、********

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天*小时*分
  • 合肥市精神卫生福利康复中心项目设备采购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合肥市精神卫生福利康复中心项目设备采购

    *、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国控创科医疗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号合肥软件园*期**-***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拾*万*仟*佰元整(大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分类血球分析仪

    深圳帝迈

    *******

    *套

    ******元

    注:如与本公告内容不*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程晓敏,周学勇,周正华,田虹,李*生,邹书融,胡俊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区*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精神卫生福利康复中心项目设备采购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路小蜀山东侧***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

    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玉琳

    电话:****-********、********

    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天*小时**分
  • 合肥市精神卫生福利康复中心项目设备采购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合肥市精神卫生福利康复中心项目设备采购

    *、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国控创科医疗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号合肥软件园*期**-***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拾*万*仟*佰元整(大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有创呼吸机

    南京乐基

    ******

    *套

    ******元

    注:如与本公告内容不*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程晓敏,周学勇,周正华,田虹,李*生,邹书融,胡俊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区*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精神卫生福利康复中心项目设备采购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路小蜀山东侧***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

    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玉琳

    电话:****-********、********

    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天*小时**分
  • 您目前状态:非注册用户 (**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查看隐藏内容请先登录或注册会员 登  录 注  册 客服热线: 400-000-0388

    温馨提示

    您目前会员权限不足,请查看 会员服务列表,或拨打服务热线: 400-000-0388

    温馨提示

    点击此处 跳转到其他网站下载
    对方网站访问的速度慢或者无法打开,都是有可能的,请多次打开尝试!

    【比比网首页】

    温馨提示

    很抱歉,您当前的状态未登录
    立即登录>>

    还没有账号?点击注册

    温馨提示

    很抱歉,此功能仅支持付费用户。
    我要了解收费服务

    历年招标公告 更多

    晋公网安备14019202000101号     Copyright©2015-现在 比比网络 版权所有 bibenet.com 晋ICP备14006571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