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专项抽检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12-02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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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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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专项抽检项目
*、成交信息
成交人:**************
单位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沈阳路****号
成交价:******.**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专项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名供应商,为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的相关服务,供应商需完成***批次的抽检任务。 服务期:****年*月**日前完成抽检任务。 |
*、评审专家名单:杨积朋、卢义国、徐王彪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元包干。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磋商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写字楼****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庆市经开区菱湖北路**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写字楼****室
联系人:汪工
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