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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4-10-30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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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城区小广告治理市场化运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萧县城区小广告治理市场化运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萧县城区小广告治理市场化运营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镇微山花园**栋***室
中标(成交)金额:*拾*万元整(******.**元)
评审得分:**.** 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萧县城区小广告治理市场化运营项目 服务范围:老城区与凤北新区主次干道两侧建筑(构筑)物立面、桥梁、电线杆、栏杆、路名牌、书报亭、橱窗玻璃等设施及在树干上乱张贴、刻画、涂写广告、宣传品、电话号码等所有的城市“牛皮癣” 的治理。 服务要求:老城区与凤北新区主次干道两侧建筑(构筑)物立面、桥梁、电线杆、栏杆、路名牌、书报亭、橱窗玻璃等设施及在树干上乱张贴、刻画、涂写广告、宣传品、电话号码等所有的城市“牛皮癣” 的治理。 服务时间:*** 天(服务期限采用 *+*+* 的方式,第*年期满,如中标人履约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累计不超过*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
高群(组长),万文丽,倪玉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执行
收费金额:*.* 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 * 栋 * 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萧县龙城镇大同街 ***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 * 栋 *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张爱玲
电 话:***********、***********
萧县城区小广告治理市场化运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萧县城区小广告治理市场化运营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镇微山花园**栋***室
中标(成交)金额:*拾*万元整(******.**元)
评审得分:**.** 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萧县城区小广告治理市场化运营项目 服务范围:老城区与凤北新区主次干道两侧建筑(构筑)物立面、桥梁、电线杆、栏杆、路名牌、书报亭、橱窗玻璃等设施及在树干上乱张贴、刻画、涂写广告、宣传品、电话号码等所有的城市“牛皮癣” 的治理。 服务要求:老城区与凤北新区主次干道两侧建筑(构筑)物立面、桥梁、电线杆、栏杆、路名牌、书报亭、橱窗玻璃等设施及在树干上乱张贴、刻画、涂写广告、宣传品、电话号码等所有的城市“牛皮癣” 的治理。 服务时间:*** 天(服务期限采用 *+*+* 的方式,第*年期满,如中标人履约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累计不超过*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
高群(组长),万文丽,倪玉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执行
收费金额:*.* 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 * 栋 * 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萧县龙城镇大同街 ***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 * 栋 *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张爱玲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