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宿州市灵璧县灵璧高中教学楼、综合楼和风雨操场建设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更新时间 | 2024-10-14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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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灵璧县灵璧高中教学楼、综合楼和风雨操场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宿州市灵璧县灵璧高中教学楼、综合楼和风雨操场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南内环**/**号正东方向**米 | ||||
联系人及电话 | 康主任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刚、刘红健、吴旭森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浙江东华规划建筑园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中铁***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上海建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浙江当代发展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路***号(联合体牵头人)、浙江省杭州市朝晖路***号国都发展大厦*幢*楼(联合体成员) | 合肥市新站区新海大道**号(联合体牵头人)、杭州市西湖区杨公堤**号(联合体成员) | 上海市崇明县兴工路**号*号楼***室(联合体牵头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下华光巷**号**层**** 室(联合体成员)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约********.**元) | **.**% (约********.**元) | **.**% (约********.**元) | ||
工期(日历天) | *** | *** | ***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王炜 | 朱军 | 叶焕青 | |
证书名称 | *级注册建筑师、正高级工程师 | *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 *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叶龙 | 姚志 | 杨海健 | |
证书名称 | *级注册建造师 | *级注册建造师 | *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湘**************** | 皖**************** | 沪****************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览表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
招标代理费 | ******.**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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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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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管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