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萃取设备运行监控、料液调配
自动化设备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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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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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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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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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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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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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项目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递交的
投标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根据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结果如下
: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安徽天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中标候选人:陕西百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分公司
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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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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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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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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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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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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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特此公示。
说明: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时间内,向招
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
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
应注意以下事项:
*.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
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
*
)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
*
)
被异议人的名称;
(
*
)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
*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
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