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灵山县*屋至王猛*级公路提级改造(双车道)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建设单位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灵山县*屋至王猛*级公路提级改造(双车道)工程,项目位于灵山县*屋镇境内,主线起点于灵山县*屋镇派出所附近,起点桩号为**+**,途经缸瓦窑村、福星村、王猛村、鸭儿田村、王猛村委,主线终点为灵山县*屋镇龙吉塘村附近,终点桩号为 **+***。支线起点位于主线入王猛小学交叉路口,起点桩号为 **+***,终点为灵山县*屋镇王猛小学,终点号为**+***,建设里程为*.*公里。由原路面宽*.** 加宽至 *.**。具体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成员单位:/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单位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投标总价 | *佰*拾*万*仟**拾*元*角*分(*******.**元)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项目经理 | 李国慕;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潘亚义(身份证号:******************)【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第*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康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 。 |
投标总价 | *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元)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项目经理 | 韦宝剑;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泽宁(身份证号:******************)【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第*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级。 |
投标总价 | *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元)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项目经理 | *耘;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林兴伟(身份证号:******************)【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上发布。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