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购买2024—2025年度校方责任保险
更新时间 | 2024-08-21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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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单主题: | 购买****—****年度校方责任保险 | 申购单位: | 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 ||||
申购备注: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投标供应商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条件,由投标供应商出具满足资格响应的相关承诺函。*、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响应除满足项目需求表列出的需求之外,同时响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强制要求 |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报价类型 | |||
购买****—****年度校方责任保险 | 不指定品牌 | 不指定型号 | ***** | 国内含税价/人民币 | |||
售后服务 | 具体见《项目需求表》 | ||||||
规格 | (*)保险责任 在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中或由学校统*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下列情况之*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学校承担或法院、仲裁机构裁判由学校承担的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职责 (*)学校安排学生集体活动,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 (*)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 (*)学校组织或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超出正常学生生理承受能力 (*)明知学生体质特异,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活动,在教学生活安排中教职员工未予以适当照顾 (*)事故发生后,学校未采取措施及时救护 (*)教职员工殴打、体罚学生的行为 (*)发生依法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意外事故 (**)学校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在每人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特别约定 (*)在保险期内,在学校范围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组织的实习、见习活动)中,发生下列事故导致学校的在校学生遭受人身损害,学校依法应承担责任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①高空物体坠落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②学生拥挤、踩踏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③火灾、爆炸、煤气中毒、雷击、触电、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质等造成的意外事故 ④恐怖袭击或校园内暴力犯罪 ⑤体育竞赛活动。 (*)在保险期内,在学校宿舍里,发生下列事故导致学校的在校学生遭受人身损害,学校依法应承担责任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①被蹲便器割伤的意外事故 ②从床上(双层)跌落意外事故。 (*)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及承保区域范围内,在校学生因疾病、意外事故导致的猝死或伤残,学校依法不承担责任,但保险公司能给予的道义性补偿。 (*)保险期间,在全部记名承保的前提下,若新增学生人数不超过原始保单载明人数的*%(含*%)时,保险人承诺不收取增加学生部分的保费,若新增学生人数超过原保单载明人数的*%,则保险人按照原保单约定的收费标准增收增加学生部分的保费。 (*)申报理赔医疗费用(含自费药)*万元(含)以内按***%赔付,*万元(不含)至*万元(含)按**%赔付,*万元(不含)至**万元(含)按**%赔付,**万元(不含)以上按**%赔付。 (*)保险中限额要求 每人每年赔偿限额:大于或等于**万; 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大于或等于***万; 学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大于或等于****万; 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大于或等于*万; 学校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大于或等于***万; 学校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大于或等于**万; 免赔额:*。 (*)其他条款 *、保险公司出保险单前需经学校审核; *、人员(服务团队)要求:中标后,成交单位在茂名设立理赔服务点。 | ||||||
中标供应商 | 单价 | 初选理由 |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 | * | 最低价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