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凤阳县府城镇路网一期建设项目-凤阳县如意新城支路网工程二标段-玄武街道门顾路、阳...
更新时间 | 2024-05-30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凤阳县府城镇路网*期建设项目-凤阳县如意新城支路网工程*标段-玄武街道门顾路、阳光东路、阳光西路排水改造建设项目(*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凤阳县府城镇路网*期建设项目-凤阳县如意新城支路网工程*标段-玄武街道门顾路、阳光东路、阳光西路排水改造建设项目(*次)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主任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明光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汪春苗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第*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 | ||
投标价(元) | *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周传宇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 | ||
工期 | ***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滁公管〔****〕*号文、滁公管综〔****〕**号文; | ||
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元;专家评审费:****元;论证费:无;其他费用:无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地址:明光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号;联系人:汪春苗;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米凤阳县发改委*楼监督检查股, 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评标情况*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天**小时**分*秒
*天*小时**分**秒
: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