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05-22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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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项目(*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附属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项目(*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附属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项目(*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号印象西湖花园公建区东组团*-***室
成交金额:*拾*万*仟*佰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电子鼻咽喉内窥镜治疗镜、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医用内窥镜冷光源 品牌:欧谱曼迪/苏州、欧谱曼迪/苏州、欧谱曼迪/苏州 规格型号:***-***、**-****、**-**** 数量:*根、*台、*台 单价:******元、*****元、*****元 |
*、评审专家名单:吴康圣、李盼盼、刘瑞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招标集团大厦,联系电话:****-********;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提出投诉(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电话:****-*******)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交易督查科联系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附属医院
地 址:*安市裕安区磨子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
*.采购文件
*.*次报价单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属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项目(*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附属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项目(*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号印象西湖花园公建区东组团*-***室
成交金额:*拾*万*仟*佰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电子鼻咽喉内窥镜治疗镜、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医用内窥镜冷光源 品牌:欧谱曼迪/苏州、欧谱曼迪/苏州、欧谱曼迪/苏州 规格型号:***-***、**-****、**-**** 数量:*根、*台、*台 单价:******元、*****元、*****元 |
*、评审专家名单:吴康圣、李盼盼、刘瑞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招标集团大厦,联系电话:****-********;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提出投诉(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电话:****-*******)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交易督查科联系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附属医院
地 址:*安市裕安区磨子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
*.采购文件
*.*次报价单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