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第二标段:高桥河石桥村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施工
更新时间 | 2024-05-11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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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标段:高桥河石桥村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施工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南川河、柏墩河、高桥河石桥村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防洪治理工程第*标段:高桥河石桥村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施工(****-********-*********)施工类招标 | |||||||
中标结果公告 | |||||||
招标编号:****-********-********* | |||||||
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南川河、柏墩河、高桥河石桥村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第*标段:高桥河石桥村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施工(标段名称)于****年**月**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媒介名称)上发布了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招标人已经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对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予以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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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在公示期间,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同招标人对本标段进行清标,发现第*中标候选人************同时参与了该局监管的其他水利项目(咸安区南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第*标段)并中标,经核查,其项目管理机构(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大员等)重合。根据此情况,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同招标人对该公司进行了约谈。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研究,决定顺延由第*中标候选人湖北华夏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标段的中标人。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结果公告,以及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招标人:********************** | |||||||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号 | |||||||
邮编:****** | |||||||
联系人:杜先生 | |||||||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咸宁大道**号(咸宁国际大厦*座****) | |||||||
邮编:****** | |||||||
联系人:徐燕 | |||||||
电话:*********** | |||||||
行政监督部门:咸宁市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电话:****-******* | |||||||
备注:如不是第*中标候选人中标,招标人可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中予以说明。 |
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南川河、柏墩河、高桥河石桥村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防洪治理工程第*标段:高桥河石桥村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施工(****-********-*********)施工类招标 | |||||||
中标结果公告 | |||||||
招标编号:****-********-********* | |||||||
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南川河、柏墩河、高桥河石桥村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第*标段:高桥河石桥村段、清溪河和港背陈河施工(标段名称)于****年**月**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媒介名称)上发布了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招标人已经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对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予以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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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在公示期间,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同招标人对本标段进行清标,发现第*中标候选人************同时参与了该局监管的其他水利项目(咸安区南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第*标段)并中标,经核查,其项目管理机构(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大员等)重合。根据此情况,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同招标人对该公司进行了约谈。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研究,决定顺延由第*中标候选人湖北华夏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标段的中标人。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结果公告,以及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招标人:********************** | |||||||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号 | |||||||
邮编:****** | |||||||
联系人:杜先生 | |||||||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咸宁大道**号(咸宁国际大厦*座****) | |||||||
邮编:****** | |||||||
联系人:徐燕 | |||||||
电话:*********** | |||||||
行政监督部门:咸宁市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电话:****-******* | |||||||
备注:如不是第*中标候选人中标,招标人可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中予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