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七里店办事处灵峰村(322国道旁)...
更新时间 | 2024-03-14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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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陵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湖南省永州市*陵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湖南省永州市*陵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永州市*陵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关于申请执行人唐露君与被执行人魏贤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现拍卖被执行人魏贤友所有的登记在唐露君名下位于湖南省永州市*陵区*里店办事处灵峰村(***国道旁)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以不动产测绘部门为准),产权证号:湘(****)永州市不动产权第*******号,拍卖情况说明:有租赁,****年*月开始,租期*年。详情见以下评估报告:
(*)估价对象的界定
根据《永州市*陵区人民法院委托书》([****]湘****执****号)等资料,估价对象为唐露君所有位于湖南省永州市*陵区*里店办事处灵峰村(***国道旁)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平方米。
本次房地产估价价值为建筑物价值(含不可移动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房屋配套设施设备、水、电等,不包含可移动的室内家具家电、机器设备、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非房地产类财产)及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估价对象基本情况
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估价对象登记情况如下: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情况:湘(****)永州市不动产权第*******号,权利人唐露君,共有情况房屋单独所有,坐落永州市*陵区*里店办事处灵峰村(***国道旁),不动产权单元号****** ****** *******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共有宗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年**月**日,权利其他状况: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独用面积***.**㎡,房屋类型住宅,房屋结构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房屋总层数*层,所在层数*-*层。
(*)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土地状况
估价对象坐落永州市*陵区*里店办事处灵峰村(***国道旁),估价对象东临***国道、南、西、北均临其他用地,所处位置环境*般,地质条件较好,土地开发程度为*通*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建筑物状况
估价对象坐落永州市*陵区*里店办事处灵峰村(***国道旁),约****年竣工,混合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层数*层,估价对象位于第*-*层,建筑外观简洁、色彩明愉,建筑群体组合关系比较和谐,日照充足,通风采光良好,维护状况较好。价值时点实地查勘时估价对象房屋装饰装修情况:入户玻璃推拉防盗门、卷闸门,铝合金窗,第*层地面铺地板砖,墙面墙漆,顶棚吊顶,第*层地面铺复合木地板,墙面墙漆,顶棚墙漆,实木门,卫生间地板砖地面,墙面贴瓷砖,顶棚铝扣板吊顶,屋顶有搭建。房屋现出租为清水塘农庄。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增价幅度:****元 保证金:******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安排看样。
*、拍卖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本院的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看样;未看样者亦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亲临实地看样,并联系法官查看相关资料,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年*月**日**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如需委托他人拍卖,需在开拍**小时前将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陵区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重要提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之规定,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办理,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
*、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永州市*陵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芝城支行,账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第***条、第***条之规定:
第**条:(*)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限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第***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第(*)至(*)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买受人应在所有拍卖款缴清后,成交确认裁定生效之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网络生成的确认书、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湖南省永州市*陵区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永州大道***号)领取拍卖成交的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的时间由法院另行通知。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通信、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买受人申请法院退还垫付的税(费),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致,买受人在领取法院执行裁定书之日起**日内应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缴纳税(费),在取得相关垫付税(费)票据之日起**日内(以票据开具日期为准)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放该拍卖价款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及裁定书等详情,请根据《拍卖公告》向法院承办人咨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
承 办 法 官:*********** 蔡法官
业务咨询电话:*********** 刘小姐
举报监督电话:****-*******。
网络服务电话:***-***-****。
湖南省永州市*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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