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第5次公开挂牌出让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03-06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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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年第*次公开挂牌出让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宗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 宗地****挂(工业)*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合**.**亩),其中实用地面积*****平方米(合**.**亩) | 宗地坐落: | 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期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
绿地率(%): | **%≤***≤**% | 建筑系数: | ≥**% | 建筑高度: | ≤**米 |
土地用途: | 工矿用地-工业用地(医药制造业) | 现状土地条件: | 净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亩以上 | 竞买保证金: | ***万元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的整数倍 | ||
挂牌交易时间: |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星期*)**:**时 (挂牌期间上午*:**至**:**;下午**:**至**:**,截止*月**日(星期*)**:**) | ||||
挂牌交易地点: |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楼交易中心 |
竞买人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物流仓库业的企业法人,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
*、索取材料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申请人提供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于****年*月**日到****年*月*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到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号窗口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报名事项:竞买人应在****年*月**日到****年*月*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竞买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廉洁自律承诺书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到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号窗口报名。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年*月*日**:**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侯支行
*、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侯支行
*、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分行
*、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闽侯县支行
竞得人的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若竞买未得,则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其他事项:
*.本宗地不设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投资强度: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亩。
*.土地成交价款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耕地开垦费、有偿使用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生产生活留用地统筹金、农业土地开发基金、青苗及地面物补偿费(不含房屋拆迁费用)、政府纯收益。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和其他与土地有关的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向征收机关缴纳。
*.受让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月内在属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建设开发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依法缴纳。
*.给付成交价款方式:宗地受让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应于****年*月**日前)缴清。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额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年,自交地之日起算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个月内(应于****年*月**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
*.本宗地内电力杆线(含电力设施)、通信电缆、广电线路、地下光缆、燃气管道、供水及排污管道等搬迁,宗地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雨水管线等配套设施建设和开发建设临时用水、用电、通讯、污水、雨水管线连接以及施工中造成相邻地段内有关明沟、水道、电缆等管线设施及建筑物破坏的修复或重新敷设,均由受让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当于竞买保证金金额的土地出让金不予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退还。
**.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项目用地使用权。
**.本宗挂牌出让土地有预申请人。
**.项目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甘蔗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片区防洪排涝规划、河道岸线蓝线规划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及相关控制指标要求,生产工艺和设备必须符合环保有关规定。同时,要做好节能、环保、水土保持方案、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协调好与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确保安定稳定。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次土地出让文件。出让活动具体事宜,请与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