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处置一批废旧物资(标段48:废铝缆)
更新时间 | 2024-03-06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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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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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标的名称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处置*批废旧物资(标段**:废铝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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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 设备类/存货类 | 标的所在地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 |||||||
评估机构 | 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 类型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值(万元) | *.**** | 账面价值(万元)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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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披露内容 | *、《报废物资明细表》所列报废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标的资产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必须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以现场踏勘时实物资产现状为准。 *、本项目评估范围内的报废存货和固定资产重量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进行现场称量,该项目评估对于资产的重量主要以产权持有单位申报或评估人员根据设备型号查询调整得出,待挂牌处置完成后分类别按实际过磅重量或数量和竞价确定的成交单价确定实际成交价格。 *、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挂牌转让期间内统*安排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须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王女士,电话:***********、***********。 *、本项目评估报告价值为现场回收价,与报废资产相关的清理、运输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报告评估值为含增值税价格。 *、其他材料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该项目挂牌价格为资产评估单价(万元/吨)。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处置*批废旧物资(标段**:废变压器类(铝))、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处置*批废旧物资(标段**:废铝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处置*批废旧物资(标段**:废铝缆)等项目为捆绑转让,意向受让方报名受让该项目的同时须同时报名受让其他项目,如涉及网络竞价事宜,各项目独立竞价。 |
标的描述 | 详见《报废物资明细表(标段**:废铝缆)》 因标的物分布区域较广,标的所在地以现场踏勘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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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 否 |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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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银川市北京中路***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张胜利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采矿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煤炭制品及深加工,进出口业务,对外经济合作,化工建材,物资供销,房屋租赁,农林开发。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煤油、氨、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甲醇、硫磺、丙烯、乙烯、甲苯、苯、杂戊醇、*,*-丁*烯(稳定的)、*-丁烯、甲醛溶液、*,*-*甲苯、*,*-*甲苯、*,*-*甲苯、甲基叔丁基醚、石脑油、溶剂油(闭杯闪点≤**℃)批发(无储存)(按宁银危化经字(****)******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期限和范围经营)其他化工产品、其他油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销售;管道燃气;煤化工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煤化工产品研发、检验检测;应急救援服务。(以下范围由分公司凭经营审批的许可和资质经营)煤炭开采,矿井建设,煤田灭火、供水、供电,物业管理,汽车运输,矿山救护,机械制造,餐饮,住宿,矿区铁路专用线的维护保养,*类、*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检修;煤制油项目筹建(筹建期内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 | |||||||||
批准单位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共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 第**次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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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作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付清 |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标的资产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处置*批废旧物资,具体标段情况、标的所载具体位置、交割期限详见《报废物资明细表》(报废物资的数量为初定预估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部分标的资产挂牌价格为标的物评估单价(万元/吨)。 *、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数据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不保证存货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意向受让方*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本次转让标的物按资产的实际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实地确认数量、范围,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组织,意向受让方须在踏勘时间内到现场与转让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联系天津产权办理报名事宜。 踏勘时须提供下列资料:意向受让方主体资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代办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同时意向竞买人须提供与物流公司签订的运输协议,具备每天配备不少于 * 辆车的运输能力。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天津产权指定的账户。如挂牌期满只有*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于项目挂牌期满之日起第*个工作日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情况详见已公示的《网络竞价实施方案》)。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后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余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相关规定原额原路径退回。 *、意向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并在《废旧物资买卖合同》生效之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所处置标的成交价格按照在天津产权挂牌成交总价(成交单价×初定数量确定),受让方须向天津产权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按照天津产权挂牌成交总价计算,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天津产权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天津产权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本次标的资产均以踏勘时实物现状进行后续交割。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可前往标的资产所在地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相关方的补偿,并保留进*步追究责任的权利。(*)认可并详细阅读本项目披露内容及相关附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待接到转让方通知后,与转让方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在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所处置标的实际成交价格以交付时过磅的实际数量和竞价确定的成交单价形成的实际总价为准,并在天津产权挂牌成交总价(成交单价×初定数量)的基础上由转让方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受让方须向天津产权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按照天津产权挂牌成交总价计算,不予调整。(*)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此次处置的报废设备以现状进行交付,如报废设备中留存有煤泥和未拆解的原设备配套使用胶管等物资,意向受让方应对上述情况予以了解,报废液压支架拉运时不得在现场进行拆解,须整体拉运。(*)受让方在清运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环保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对转让方所在地的环境造成污染,否则*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自行负担现场协调、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切费用,且按照已公示的《报废物资明细表》中的交割期限严格控制工期,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货物拉运,若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交付地点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员,以保证现场拉运工作的顺利开展,受让方在装卸、运输和使用等环节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交通、环保等法律法规,在装卸、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切安全(包括对第*方造成的损害)、交通、环保事故均由受让方承担*切经济、法律和社会责任,与转让方及天津产权无关。(*)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受让应符合的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的资质、条件和限制等,若受让方因环保、安全、资质等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且受到相关部门处罚,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对转让方以及安全、环保监管部门依法合规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该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本项目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过磅费用、相关税费、转移过程中发生的等*切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天津产权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 |||||||||||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