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宝坻区周良街道尹家铺村25亩鱼池经营权
更新时间 | 2024-02-29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发布区域 | 尹家铺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尹家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周良街道尹家铺村**亩鱼池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承包期限不满两年,按两年计算。 *、竞价者须在竞价之日前(按农交所网上发布时间为准),交竞价押金*万元和其他费用***元及平台收取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元到农交所指定账户,其他费用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无论竞价成功与否不再退还。 *、鱼池发包底价为***元/亩/年,每次加价**元,竞价方式为阶梯竞价,价高者竞价成功。如只有*人参与竞价,可按原定底价为竞价成功。 *、竞价成功后不得反悔,若反悔,竞价押金不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另行发包。 *、竞价成功者自竞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协议,竞价成功者押金*万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承包期间若无违约行为,保证金于承包期满后退还。 *、价款交割方式 竞价成功者在签订承包合同之日*次性交清当年的承包费用,****年承包费在****年**月**日之前交清,竞价成功者逾期不签订合同或不按时交清承包费的,押金不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另行发包。 *、竞价成功后要求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享有鱼池承包经营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得非法干涉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破坏承包方生产设施。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包、转让和继承,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但不得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并负有依法利用、保护鱼池的义务,不得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 *、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鱼池或者流转鱼池承包经营权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鱼池押金不退。 *、承包期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责提供电源、水源,鱼池水电费由承包方负责缴纳,。 *、承包方因生产需求,需要建附着物,必须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建设。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承包期内,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街道办及上级部门,需要进行架设电线或绿化等工作,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允许。 *、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私自扩坑,如需清淤,改变鱼池结构等需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承包期满,承包方应在(**日内)主动清除自己所属的地上附着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处置。 *、如遇国家征用承包方全部鱼池、若征用承包方部分鱼池,未征用的鱼池继续适用合同条款,承包面积重新核算。承包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让出征用鱼池,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延迟*天,按年承包费的*%承担违约金。所征用的鱼池赔偿费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附着物的赔偿按所属权归属。水面损失按街道统*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归承包方所有。 **、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承包方应及时通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双方协商*致,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适当减免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发包 | ||
转出用途 | 淡水养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