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烟台业林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敦煌路*号) | 法定代表人 | 卫金龙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纺织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针织面料的织造、染整、印花、绣花服装、家用纺织品的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烟台业林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 **.******* |
立信染整机械(广东)有限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烟台中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立信染整机械(广东)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中山市翠亨新区香山大道*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陈鹏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美元)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下达****年法人户数和层级预算目标、资产处置及内部重组项目集中批复的通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烟台业林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则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部分。(*)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部分。*、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披露公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股权重新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