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广德市支五路道路工程(玉溪路~纬十路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更新时间 | 2023-12-0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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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爱民路广建兰馨大厦 ** 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广德市横山南路华东家私城后*排 | |
项目名称 | 广德市支*路道路工程(玉溪路~纬*路段)建设工程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新杭镇流洞社区青年街道中段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黄松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广逸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柏垫镇政务中心锦绣新天地*幢***号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张瑞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广德*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路东社区乌金大道**号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宗涛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金戈建设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保证金未缴纳,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其他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年内*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 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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