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界河路以北,尚德路以南银岛商业街12-3房产
更新时间 | 2023-12-07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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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账户名称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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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界河路以北,尚德路以南银岛商业街**-*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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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 房产类 | 标的所在地 | 天津津南区 | |||||||
评估机构 | 天津中正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类型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值(万元) | ***.* | 账面价值(万元) | ***.**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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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披露内容 | 无 |
房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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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 否 |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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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张晓宇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建筑、规划、装饰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并派遣实施上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复印影印打印晒图;电脑雕刻业务;建筑模型制作;商务经纪服务;代理工程设计;自有房屋租赁;停车服务;软件销售;建筑节能、建筑设备及材料检测;室内环境质量、建筑能效测评;生态环境检测;工程与技术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咨询及规范标准制订;智能化系统检测和检验;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智能化集成平台研发及技术服务;市政工程设计;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建筑结构质量、安全的检测、检验、鉴定;既有建筑拆改、加固鉴定及设计;建筑重大质量事故检验检测,工程验收及评估。(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 天津 |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 | |||||||||
批准单位 | 天津海河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文件 | 批准文件名称 | 海河设计【****】**号 关于出售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名下房产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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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作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付清 |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表明: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与本次转让行为相关的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过户、未来规划及国家、天津市对房产最新政策和相关规定等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标的现状。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已到标的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本转让标的所在地的有关政策要求,且满足政策要求,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此次交易的房产以现状为准,转让方自标的完成交接之日起,不再负责安保、消防等相关事宜。 *.意向受让方在进行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以实物为准,自行查阅、勘验、核实。充分了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李树涛,电话:********)。 *.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交《承诺函》、《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交易中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万元交纳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内的。 *.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约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本项目最终受让方需支付*.*%的基础服务费,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办理(房产)产权变更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 |||||||||||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