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更新时间 | 2023-10-09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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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澄自然资告字〔****〕**号
经 澄迈县人民政府 批准,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 宗地坐落 | 总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混合比例(%) | 使用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海南老城科技新城工业大道西段北侧 | ******.* | *类工业用地 | ***.* | **.* | ≥*.* | ≤** | ≤** | ≤** | ****.**** | ****.**** |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建筑退道路、绿化带红线距离:西侧、北侧退绿化带红线距离**米;建筑退用地界线距离:应符合日照、消防、视觉卫生、防灾、抗震等要求;建筑间距满足国家、海南省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个/***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标准配建。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
*、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开发建设要求
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第*年,在约定达产时间内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亩;自项目达产之日起税收不低于**万元/亩/年,产值不低于***万元/亩/年。项目按*亩安置*名失地农民就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本市县户籍居民。招录条件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执行,同工同酬并遵照乙方规章制度管理。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涉及装配式建筑的,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和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要求执行。 *.该宗地位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无需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个月内开工建设,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琼建定〔****〕***号)在宗地范围内修建围墙。
*、竞买申请
(*)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竞买申请方式。
竞买申请地点:澄迈县土地交易所(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号)。
(*)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
经审核,竞买申请人符合竞买资格,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将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受理报价时间为北京时间工作日**:**至**:**及**:**至**:**。
(*)挂牌现场会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楼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厅(***室)。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地块符合澄迈县总体规划,属于省级产业园区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已列入我县****年建设用地计划。该地块拟安排用于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项目使用,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本地块采用“带方案出让”供地模式,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建筑设计方案执行。该宗地原则上不得调整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详见总平面图、鸟瞰图、技术经济指标表等),如因特殊工艺要求或其他不可控因素确需调整建筑设计方案的,可在不涉及规划条件变更的前提下,按程序办理设计方案调整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手续。 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条件,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可凭借建筑设计方案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材料,向澄迈县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极简审批”手续,*个工作日内可核发项目准许建设书(具备条件同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取得项目准许建设书后即可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个月内建成上述项目。 (*)该宗地在挂牌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竞得人要与海南老城科技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生变动(竞得人向其关联方转让股权除外)。 竞得人应出具相应股东会议决议承诺该事项,在签订本协议时提交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竞得人竞得本宗土地后在土地使用年期内未经属地市县人民政府同意不得进行转让。经同意转让的,相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应当即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土地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咨询方式
联 系 人: 陈先生、徐先生 。
联系电话: ****-********、******** 。
查询网址:****://**.******.***.**/****/、****://**.******.***.**、****://**.******.***.**:****/。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