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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080弄13号101室(变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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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上海市招标 延时 房屋
更新时间 2023-09-14 招标单位
截止时间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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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弄**号***室(房地产权证号:闸**********;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钢混;核准日期:****年*月**日;所有权来源:继承。土地宗地号:闸北区彭浦镇***街坊**丘;宗地(丘)面积:*****.**平方米;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期限:****-*-*至****-*-*止。

协议价:****万元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持变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变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变卖成交裁定书。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变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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