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天地夏荷4号楼品泉路4附7号发布时间:2023-09-1209:07:13 来源:西南联交所 浏览次数: 仁和天地夏荷4号楼品泉路4附7号标的名称仁和天地夏荷4号楼品泉路4附7号项目编码GR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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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3-09-12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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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天地夏荷*号楼品泉路*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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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天地夏荷*号楼品泉路*附*号 |
标的名称 | 仁和天地夏荷*号楼品泉路*附*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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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挂牌价格 | **.***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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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包概况 | *、本次转让资产为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遂宁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修建安置房未分配的**处营业房,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有测绘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遂宁市品泉路*附**号等**处房产位于遂宁市仁里镇仁和天地小区,建成约****年*月,建筑面积共*,***.**㎡,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为*层、所在层数为第*-*层,层高约*.*米,南北朝向,通水、电。现空置。 项目东临遂宁市杂技团(仁里剧场)、南临为民小区、西临道路、北临高新*路。距市商业中心约*公里,附近有遂宁市杂技团(仁里剧场)、遂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等、距遂宁银行营业网点较近,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所在路段未实行交通管制,有**路、***路公交线路分布,距最近公交站台约****,交通便捷度*般。区域内有灵泉路、香山街等交通、生活型主干道和生活型支路,道路通达度*般。所在区域城市规划为商业、住宅区,污染较轻,环境*般。 *.联福家园*期(西区)**号楼旗山路*号附*号(*至*层)*处房产位于联福家园*期小区,建成约****年*月,建筑面积共***.**㎡,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为*层、所在层数为第*-*层,单层层高约*.*米,南北朝向,通水、电。现空置。 项目东临旗山路*号附*号、南临旗山路、西临旗山路*号附*号、北临联福家园。距市商业中心约*公里,附近有遂宁市中心医院河东院区、遂宁安居育才卓同学校等、距遂宁农商银行(河东支行营业部)营业网点较近,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所在路段未实行交通管制,有**路、**路、***路、*路、*路公交线路分布,距最近公交站台约***,交通便捷度较好。区域内有东平路、东阳路、芳洲路等交通、生活型主干道和生活型支路,道路通达度较好。所在区域城市规划为商业、住宅区,污染较轻,环境*般。 *.乘龙苑*栋*号(中环大道东*段**号)*处,建成约****年,建筑面积**.**㎡,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层数为地上第*层,总层数为*层,层高约*米,东西朝向,通水、电。现空置。 项目东临乘龙苑、南临乘龙苑、西临中环大道、北临乘龙苑。距市商业中心约*公里。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所在路段未实行交通管制,有***路公交线路分布,交通便捷度*般。区域内有普光大道、中环大道,道路通达度*般。所在区域城市规划为商业、住宅区,污染较轻,环境*般。 *.任家渡晨曦*栋、*栋商业用房**处位于遂宁市景屏路任家渡晨曦小区,建成约****年*月,建筑面积共*,***.**㎡,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为*层、所在层数为第*-*层,每层层高约*.*米,南北朝向,通水、电。均已出租。 项目东临美食街、南临任家渡晨曦小区、西临小区入口、北临景屏路。距市商业中心约*.*公里,附近有遂宁市洋渡实验学校、遂宁市宋瓷文化中心等、距遂宁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网点较近,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所在路段未实行交通管制,有*路、***路公交线路分布,距最近公交站台约****,交通便捷度*般。区域内有景屏路、香林北路等交通、生活型主干道和生活型支路,道路通达度*般。所在区域城市规划为商业、住宅区,污染较轻,环境*般。 每间房产所在楼层、房号、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租赁情况、优先权、挂牌价、保证金等信息详见《资产信息表》。 *、看房请提前联系。看房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看房时间:工作日电话预约。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加价幅度*.**万元的正整数倍,延时报价周期***秒。 | |||||||||||||||||||||||||||||||||||||||||||||||||||||||||||||||||||||||||||||
标的资产概况 | 项目东临遂宁市杂技团(仁里剧场)、南临为民小区、西临道路、北临高新*路。距市商业中心约*公里,附近有遂宁市杂技团(仁里剧场)、遂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等、距遂宁银行营业网点较近,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所在路段未实行交通管制,有**路、***路公交线路分布,距最近公交站台约****,交通便捷度*般。区域内有灵泉路、香山街等交通、生活型主干道和生活型支路,道路通达度*般。所在区域城市规划为商业、住宅区,污染较轻,环境*般。 | |||||||||||||||||||||||||||||||||||||||||||||||||||||||||||||||||||||||||||||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 | |||||||||||||||||||||||||||||||||||||||||||||||||||||||||||||||||||||||||||||
转让方承诺 |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其他事项 *.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展示; *.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
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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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本次交易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付款期限: *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报名提交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查询方式:(可在公告期内到西南联交所进行查阅) *、其他披露事项: *.资产情况 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为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遂宁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修建安置房未分配的**处商铺,委托遂宁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公开转让。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典权等影响交易的他项权利。其中任家渡晨曦*栋、*栋商业用房**处出租,其余**处空置。出租情况详见下表:
*.实地查看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本次转让的资产为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遂宁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修建安置房未分配的**间商铺,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房屋面积 本次转让标的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有测绘报告,成功受让后,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与最后取得的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优先购买权及行权方式 有*位承租人不放弃任家渡晨曦*栋、*栋商业用房**处的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使用人应在信息公告期间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并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承租户未在公告期内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则表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租赁收益约定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需继续与原承租人履行租赁合同,并享有从合同次月起的租期收益。合同到期后,自行与原承租户协商清场或租赁等相关事宜,转让方不负责任何涉及清场的相关费用。 *.合同签订及发票 成交后,受让方先与遂宁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再与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或遂宁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开具发票。 *.标的交接 本次转让标的为现状转让、现状移交,标的的清场由受让方自行完成。转让方承诺在意向受让方支付完成交价款后*个月内完成交易标的的移交。在转让方取得相关办证手续后*年内协助配合受让方完成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若因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时间延长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拒签合同处置 若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个月,转让方有权对交易保证金进行处置。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价款划转条件 本次交易在西南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由西南联交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信息表》等资料。 *、相关费用 *.标的交付前与标的有关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物管费等均由转让方负责(因受让方原因延迟办理交付,延迟期限内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过程中涉及交易服务费、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 **:**:**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账号 |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 动态报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杨洋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李毅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 |||||||||||||||||||||||||||||||||||||||||||||||||||||||||||||||||||||||||||
交易须知 | ||||||||||||||||||||||||||||||||||||||||||||||||||||||||||||||||||||||||||||||
总则 第*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条本所官网(***.*****.***)及第*产权(***.****.***)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方代付。 第**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通过本所或第*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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