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设计[****]****
*、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石油学院教职工住宅项目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函【****】***号、津静审投函[****]***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晟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银行贷款:*****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受 天津晟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天津石油学院教职工住宅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住宅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额*****万元。 | *.*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 | *.*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标段:标段名称:天津石油学院教职工住宅项目室外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天津石油学院教职工住宅项目室外工程设计,室外工程面积为*****.**平方米,包括小区内的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小区管网及户内管)、热力工程(供热市政管网至换热站)、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围墙工程;其中给水管道最大管径为*****,污水管道最大管径为*****,雨水管道最大管径为*****, 供暖管道最大管径为*****,绿化工程投资额为****万元,本次招标发包额为**万元,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的全部工作。总投资额**.*万元。 | *.*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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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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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确认方式 *.*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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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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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号*楼***室(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 获取文件。 | *.*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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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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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晟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刘大庆(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号*号楼邮政编码:******联系人:张铭宇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张武义(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号***室邮政编码:******联系人:郭帅电话:***-********-***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晟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受理负责人:张铭宇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号*号楼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董景志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