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汕头市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
更新时间 | 2023-08-17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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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公示(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
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 | ||
招标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电话 | ***********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潮阳区 | ||
建设规模 |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汕头市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地点为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潮阳区区域范围内政府控制的公共建筑的屋顶,包括目前已统计存量屋顶资源。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同时建设相应的防护、监控、维护等配套设施。根据汕头市住建局提供的测绘资料,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屋顶实际面积约*******.** **,可利用面积为*******.** **。建筑属性包含有教育建筑、政府单位、医疗建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其中:金平区屋顶面积约******.** **,可利用面积为******.** **;龙湖区屋顶面积约******.** **,可利用面积为******.** **;濠江区屋顶面积约******.** **,可利用面积为******.** **;潮阳区屋顶面积约******.** **,可利用面积为******.** **。从能源资源利用、电力系统供需、项目开发条件以及项目可利用面积和阵列单元排布等方面综合分析,本项目设计总装机容量为****** **,标准发电量为***** 万***/年。其中:金平区设计总装机容量为*******,标准发电量为****万***/年;龙湖区设计总装机容量为***** **,标准发电量为****万***/年;濠江区设计总装机容量为***** **,标准发电量为****万***/年;潮阳区设计总装机容量为***** **,标准发电量为*****万***/年。*、特许经营年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共计为**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首批屋顶光伏开工令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首批屋顶光伏开工令之日起,至全部屋顶光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特许经营合作期结束之日止。当建设期提前或者推迟,运营期随之延长或者缩短,双方总合作期限不变。项目可分批建设,参照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别备案,各屋顶分布式电站建设完成后,项目公司与用电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并立即进行验收,由项目公司、电网企业进行并网验收及调试,验收调试通过后,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并网运行。项目整体完成并网验收和调试,并网运行,同时完成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自竣工验收次日起至项目合作期满。*、项目回报机制(*)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政府方向特许经营者转让存量屋顶资源并授予新建屋顶光伏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费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取得经营权后,光伏发电能够获得经营性收入,属于“使用者付费”项目。项目公司按照“自发自用,余额上网”的模式,本项目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红线范围内单位优先使用屋顶光伏发电,用户电价可参照汕头市居民生活电价(适用于学校建筑屋顶项目)或第*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政策(适用于其它建筑屋顶项目),具体由项目公司和用户协商,项目公司通过发电收入回收成本和获取合理收益。同时电网企业应保证本项目屋顶发电多余电量的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股东回报机制 股东投入的自有资金主要通过项目公司的利润分红、项目公司最后清算时的剩余财产分配等方式获得合理回报。本项目由选定的投资人独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选定的投资人者享有项目公司的利润及剩余财产。(*)财政专项拨款及奖补资金安排 项目公司应提供本项目的相关资料积极协助政府方争取国家、省、市的补助、补贴和财政拨款。本项目获得的补助、补贴和财政拨款,由政府和项目公司共享。*、特许经营权价格 根据《汕头市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权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资产及设施的特许经营权价值,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价格人民币:*****.** 万元(大写:*亿*仟*佰*拾万元整),最终以投资人中标价格为准。参与竞争的特许经营者报价不得低于该价格。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共计为**年,因光伏设施分批完成竣工并验收合格后,该批次设施即可投入运营直至特许经营期结束之日止,故特许经营者若可通过在建设期内提前完成光伏设施的建设并投入运营以获取更多的收益,此部分收益以及建设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特许经营者需在特许经营权价格报价时酌情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日内(最终以双方协商议定期限为准)向政府方提供的账号全额支付特许经营权价格人民币:*****.**万元(大写:*亿*仟*佰*拾万元整),最终以投资人中标价格为准。逾期未付款的,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付款项之日止,以未支付的特许经营权价款为基数,按照支付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年期以上***计息,按照单利计息。*、质量标准 项目建设须满足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电测量及电能计算装置设计技术规程》、《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并做到*次性验收合格。项目建设需符合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合同约定,符合各级政府竣工验收规范和届时最新相关建设标准。项目的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用*****.**万元(金平区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用*****.**万元、龙湖区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用*****.**万元、濠江区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用*****.**万元、潮阳区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用*****.**万元)。项目单位千瓦建设投资为:****.**元/**(不含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用)。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特许经营者自筹资金***%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采用“转让-运营-移交和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实施机构将汕头市政府控制的存量屋顶资源转让给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同时获得利用屋顶资源建设运营光伏项目特许经营权,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费;特许经营者利用存量屋顶资源投资建设运营屋顶光伏项目,并取得经营收入,期满后将屋顶资源和屋顶光伏项目无偿、完好的*并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部门。 | ||
开标日期 | ****-*-** | ||
中标候选人之* | *********** | ||
投标价 | *****.** 特许经营期限共计为**年 | 大写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 | 执业资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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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之* | 湖南帆宇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价 | *****.** 特许经营期限共计为**年 | 大写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 | 执业资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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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之* | 镇江华东电力设备制造厂有限公司 | ||
投标价(元) | *****.** 特许经营期限共计为**年 | 大写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 | 执业资格 | / |
注册号 | / | ||
工程质量要求 | / | ||
工期 | / | 履约保证金 | / |
行政监督部门 | ********* | 联系电话 | ****-******** |
项目核准部门 | ********* | 联系电话 | ****-******** |
监察部门 | ********* | 联系电话 | ****-******** |
公示期限 | 自本公示送达交易中心翌日起算不少于*日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广咨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公示送达日期 | ****-**-** | 公示结束日期 | ****-**-** |
备注 |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