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中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南梨园村东) | 法定代表人 | 赵卫光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售水泥机械设备配件、砖瓦机械设备配件、电器设备、水泥、砖瓦机械材料;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技术进出口;销售汽车装饰用品、汽车、服装、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第*类医疗器械、第*类医疗器械、服装、鞋帽、化妆品、婴儿用品、家居饰品、日用杂品;汽车装饰;工程招标代理;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中建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万元,其中,北京中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万元,转让方全资子公司中新集团新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万元债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则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北京中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不动产权证证载坐落于房山区紫草坞乡南梨园村东*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用途为“仓储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因历史修路原因,上述证载土地少量面积被占用,具体情况可由意向方实地考察并自行评估,意向方竞买成功后不得以此为由向转让方或目标公司提出异议、违约或索赔。*.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中建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高则怀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中建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北京中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北京中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股权及相关债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仅产生*家意向受让方,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产生*家及*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条款的其余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本方已知晓标的持有的土地少量面积被占用,已对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自行评估,竞买成功后不以此为由向转让方或目标公司提出异议、违约或索赔。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外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