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宁南县松新镇南苑社区移民农旅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比选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 2023-02-27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宁南县松新镇南苑社区移民农旅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 期)比选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___宁南县松新镇南苑社区移民农旅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 期)__宁南县松新镇南苑社区移民农旅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 期) __比选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宁南县松新镇南苑社区移民农旅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 期)宁南县松新镇南苑社区移民农旅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 期)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宁南县乡村振兴局 | 联系电话 | *********** | |||||
比选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比选网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 | |||||||
公示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 |||||||
招标代理费 | **.****% |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 | |||||||
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专业 | 级别 | 证书 名称 | 证书 印章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张聪 | 项目负责人 | / | / | 工程项目电子招标工程师 | **************** | ||
专职技术人员 | 张瑜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招标代理人员印章 | **************** | ||
专职技术人员 | 胡林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招标代理人员印章 | **************** | ||
专职技术人员 | 蒋涛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招标代理人员印章 | **************** | ||
中选候选人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 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费用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 | 融捷北侧支线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 ****年**月**日 | 下浮**% | 张聪 | / | |||
荥经县牛背山镇人民政府 | 荥经县双林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年**月**日 | 下浮**% | 张聪 | / | |||
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专职技术人员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 费用 | 备注 | |||
张聪 | 荥经县牛背山镇人民政府 | 荥经县双林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年**月**日 | 下浮**% | / | |||
张聪 | 苍溪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苍溪县嘉陵江河道城区段土地储备项目 -百利新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 ****年**月**日 | 下浮**% |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监督部门及其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宁南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 联系电话 | *********** | ||||
监督部门及其电话 | 行业主管部门 | 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 ||||||||
申请人 | 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 |||||||
*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川中鼎辉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不符合文件要求 | |||||||
*川天和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诉注意事项 |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对比选结果的投诉,涉及比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选错误或评选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投诉人就同*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单位电子签章 |
|
注:
*.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获取。
___宁南县松新镇南苑社区移民农旅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 期)__宁南县松新镇南苑社区移民农旅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 期) __比选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宁南县松新镇南苑社区移民农旅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 期)宁南县松新镇南苑社区移民农旅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 期)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宁南县乡村振兴局 | 联系电话 | *********** | |||||
比选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比选网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 | |||||||
公示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 |||||||
招标代理费 | **.****% |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 | |||||||
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专业 | 级别 | 证书 名称 | 证书 印章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张聪 | 项目负责人 | / | / | 工程项目电子招标工程师 | **************** | ||
专职技术人员 | 张瑜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招标代理人员印章 | **************** | ||
专职技术人员 | 胡林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招标代理人员印章 | **************** | ||
专职技术人员 | 蒋涛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招标代理人员印章 | **************** | ||
中选候选人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 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费用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 | 融捷北侧支线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 ****年**月**日 | 下浮**% | 张聪 | / | |||
荥经县牛背山镇人民政府 | 荥经县双林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年**月**日 | 下浮**% | 张聪 | / | |||
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专职技术人员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 费用 | 备注 | |||
张聪 | 荥经县牛背山镇人民政府 | 荥经县双林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年**月**日 | 下浮**% | / | |||
张聪 | 苍溪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苍溪县嘉陵江河道城区段土地储备项目 -百利新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 ****年**月**日 | 下浮**% |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监督部门及其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宁南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 联系电话 | *********** | ||||
监督部门及其电话 | 行业主管部门 | 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 ||||||||
申请人 | 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 |||||||
*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川中鼎辉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不符合文件要求 | |||||||
*川天和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诉注意事项 |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对比选结果的投诉,涉及比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选错误或评选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投诉人就同*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单位电子签章 |
|
注:
*.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