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徐州市睢宁县金瓯文化商业街2-208招租
更新时间 | 2023-02-16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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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睢宁县金瓯文化商业街*-***招租
交易机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徐州市睢宁县金瓯文化商业街*-***招租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年*月**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结。 | |||||||||||||||||||||||||||||||||||||||||||
标的 概况 |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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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
评估机构 | 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 | ¥**,***.**元(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江苏润企万国实业有限公司 | ||||||||||||||||||||||||||||||||||||||||||
出租方承诺 | *、承诺所委托租赁标的除上述说明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否则委托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委托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由有权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资产租赁信息表》; *、《评估报告》(博文房估字(****)第******号); *、睢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睢国资备〔****〕***号); *、国有资产出租审批表; *、其他备查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睢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特别告知 | 该房产无供水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首期租金由承租方通过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交付给出租单位。由出租单位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后每期租金均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租金)。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成交后,承租方应于*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个工作日内付清第*期应交纳的租金;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完成《租赁合同》签订,视为违约,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办理。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 |||||||||||||||||||||||||||||||||||||||||||
标的交割 | *、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第*期租金后,由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租期自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梯、物管、卫生、电话通讯等设施的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内无以上设施的,承租方自行解决。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经营范围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房屋装修改造及物业等费用:承租人自理。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本次交易如只产生*名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租赁方式交易; 本次交易如产生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网络竞价,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本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 | ||||||||||||||||||||||||||||||||||||||||||
现场展示 | 我公司将协调出租方带领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时前,登录*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按照《*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中,书面材料递至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徐州市建国西路**号财富广场*座****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意向承租申请书》。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交易保证金为 *.* 万元。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按*交易平台系统提示缴纳。 缴纳方式: (*)*交易钱包支付 交易保证金有效以*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钱包充值的时候*定要用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卡进行网银转账,不能使用其他银行卡转账,否则会被识别为无效余额;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机,否则会导致没有退款路径。 (*)网银转账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意向承租方未被正式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出现如下第*点所列情形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承租方被确定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租金的; (*)意向承租方未履行承租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小时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承租方承担交易费用:租赁双方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年租金成交额在*万元以下的,按照***元交纳;年租金成交额在*万元(含*万)以上至**万元以下的,按照年租金成交额的*%交纳;年租金成交额在**万元(含**万)以上的,按照《徐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徐价费〔****〕***号)标准交纳。
交易服务费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宣武支行 账 号:***************** 如果承租方未按以上要求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不向承租方办理租赁手续。 | |||||||||||||||||||||||||||||||||||||||||||
下载 | 《意向承租申请书(法人)》、《意向承租申请书(自然人)》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王先生 |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徐州市建国西路**号财富广场*座****室 | |||||||||||||||||||||||||||||||||||||||||||
技术支持 | 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其 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