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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融资方情况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遴选方案 项目联系 项目名称 | 运易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项目编号 | ***************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不低于*****.*万元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不低于*个不超过*个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 | *. 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增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融资方流动资金,扩大经营规模。通过引入外部战略资源,进*步优化融资方股权结构,打造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平台价值。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 | 是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本次增资后原股东持股**%,新增股东合计持股**%。 |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 增资达成的条件:征集到*-*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方,符合增资条件,并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就增资协议达成*致,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 |
相关 | |
名称 | 运易通科技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住所 |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号****房****房(仅限办公) |
法定代表人 | 刘珀均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实收资本 | *****.****万元 |
经营范围 | 国际货运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仓储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航空货运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装卸搬运设备租赁装卸搬运包装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批发软件*售计算机技术转让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软件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通信设备*售通用机械设备销售通用机械设备*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电子产品*售*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批发包装材料的销售金属装饰材料*售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内贸普通货物运输航空货物运输无船承运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售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跨地区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
股东个数 |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前*位) | 出资比例(%) |
中外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招商局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 |
深圳必达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近*年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 |
**** 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 |
**** 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 |
最近*期财务数据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 |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其他披露事项 | *.本次增资所募集资金总额超出融资方拟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由融资方新老股东按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自持有融资方的股权比例享有。*.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及相关规章制度。本次增资完成后,将修改融资方公司章程。融资方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融资方原股东中外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委派*名董事、深圳市招商局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委派*名董事、深圳必达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名董事,新增股东合计委派*名董事。本次增资不导致融资方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其他信息详见融资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盖章签署的保密承诺函(保密承诺函领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蔡经理***********)后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若意向投资方为基金,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成基金备案手续(须提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备案证明)。*.意向投资方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从事交通物流、科技、技术、软件开发行业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等等);(*)具有交通物流、科技、技术、软件开发行业之*的投资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控股股东指持有意向投资方股权比例**%及以上的股东;*.若意向投资方为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若意向投资方为基金,实际控制人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
增资条件 | *.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前交纳人民币****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或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资格。*.意向投资方在提交投资申请时须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并按增资协议的约定支付剩余增资价款(即本次增资价款扣减交易保证金所得金额)至融资方指定账户;(*)本方同意,若本方成为投资方,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增资凭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增资协议签订并生效后转为等额增资价款)全部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本方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价款、解除增资、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本方同意融资方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法律风险;(*)本方参与本项目所提交的全部材料、提供的全部信息、提出的全部响应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本方接受并同意配合融资方对本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契合融资方发展战略进行尽职调查;(*)本方接受并同意融资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投资方的持股比例及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本方认同并支持融资方商业模式、发展策略、管理团队的经营理念,成为投资方后,能为融资方引入业务资源、技术支持;(*)本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本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且本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本次增资只接受货币现金出资,币种人民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业绩对赌、业绩承诺、收益保证、股权回购等要求,不接受委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投资。*.投资方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增资凭证前,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标准,将本项目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参与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增资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增资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 |
保证金设置 |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 ****.**万元 |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保证金扣除情形:(*)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需进*步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或被认定为未按要求参加的;(*)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因投资方自身原因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价款的;(*)意向投资方出现其他违反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或承诺事项、交易规则等情形的。*.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增资协议签订并生效后转为等额增资价款)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增资凭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保证金退款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投资金额。*.意向投资方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状况、资产状况、资金实力、对外融资能力、资本运作能力、资产管理规模、投资经验、项目管理经验、企业治理、资信状况、技术人才资源。 *.意向投资方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融资方战略发展的互补性、协同性与支持度,包括但不限于可提供与融资方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资源、协助融资方拓展创新市场、为融资方主营业务提供增值服务。*.意向投资方对融资方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业务发展方向的认同度与契合度,包括但不限于对融资方未来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安排的接受程度。(注:*.控股股东指持有意向投资方股权比例**%及以上的股东;*.若意向投资方为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若意向投资方为基金,实际控制人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揭振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部门负责人:刘达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