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咸宁市本级中心】银湖大道(桂乡大道~银湖西路段)污水管道及电力排管工程(EPC...
更新时间 | 2022-10-2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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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湖大道(桂乡大道~银湖西路段)污水管道及电力排管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银湖大道(桂乡大道~银湖西路段)污水管道及电力排管工程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香城泉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招标人为湖北香城泉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起于桂乡大道与和谐大道交叉口、止于银湖西路。 建设规模:该项目沿银湖大道(桂乡大道-银湖西路段)东侧规划绿化带及慢行系统下新建污水管道及配套附属设施、电力管群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涉及污水管道工程、污水泵站工程电力工程,建设内容如下:*、污水管道工程:新建污水管道****米,其中:开槽施工*****污水重力流管道****米开槽施工*****污水重力流污水管道***米、牵引施工(拖拉管)*****污水重力流管道***米(下穿桂乡大道段)、开槽施工*****压力流污水管道***米新建污水检查井**座。*、污水泵站工程新建回转式自动清污格栅机*座、*体化预制污水提升泵站*座、智能电控柜*套。*、电力工程新建******孔*****强电排管(另含*孔****供配网自动化使用)****米,新建中型直通型电缆井**座。其他:/ | |||||||||||||||||||||||||||||||||||||||||
*.*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在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地质勘察、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工程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相关材料、设备等。标段划分:/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合同估算价:****.**万元 | |||||||||||||||||||||||||||||||||||||||||
*.*其他:计划工期:**日历天,其中工程设计**日历天,工程勘察**日历天。合同估算价:****.**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万元,预备费**.**万元。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施工: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拟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家(含*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它要求:/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标证通)或**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标证通)或**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标证通)或**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 |||||||||||||||||||||||||||||||||||||||||
*.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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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