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北一重型机械铸造股份有限公司12979.25万股股份(73.33%股权)及185...
更新时间 | 2022-10-26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北*重型机械铸造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份(**.**%股权)及****.******万元债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北*重型机械铸造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份(**.**%股权)及****.******万元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北*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截止到****年**月**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金额合计****.******万元。其中,标的企业分别于****年**月和****年*月向转让方借款***万元和***万元,共计****万元,两项借款利息合计为***.******万元;截止到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转让方替标的企业代缴社保费累计***.******万元,基准日后至****年**月**日新增代缴社保费、公积金累计**.******万元,合计***.******万元。 *.截止到****年*月**日,北京第*机床(高碑店)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金额合计***.******万元,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标的企业**.**%股权以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债权组成,挂牌价格****.******万元。其中标的企业**.**%股权对应挂牌价格为****.****万元;债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部分的溢价。 *.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提醒竞买人特别关注,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经济补偿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以及转让方债权或利息的;(*)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文件存在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遗漏、误导情形影响本转让项目和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情形的;(*)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北京第*机床(高碑店)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书面承诺: (*)同意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尽职调查,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自愿承担*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向转让方支付自****年*月*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以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借款共计****万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上述利息汇入转让方指定的结算账户。 (*)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替标的企业偿还欠北京第*机床(高碑店)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万元。上述款项汇入北京第*机床(高碑店)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结算账户。 (*)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不再使用含“北*”字号,变更后的标的企业名称不使用北京北*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北*”及“北*机床”等品牌字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再以北京北*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同意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东变更工商登记的同时,办理标的企业字号变更登记。 (*)已充分知悉该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