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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2-10-26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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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武汉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企业性质 | 国资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标的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挂牌期满日期 | ****-**-** |
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标的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项目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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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武汉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 |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 |||||||||||||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说明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 |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 |||||||||||||
原股东是否有投资意向 | 否 | 企业管理层或员工是否有投资意向 | 否 | ||||||||||||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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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达成条件 | 征集到满足增资条件的投资方,且募集到的资金金额不低于项目 挂牌金额。 | ||||||||||||||
募集资金用途 | 所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扩大经营和补充流动资金。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详见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详见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 ||||||||||||||
其他披露事项 |
融资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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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名称 | 武汉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湖北省 - 武汉市 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乡新春村(金桥大道)人防战备设施管理所办公楼第*层 | ||||
法定代表人 | 邓勇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企业类型 | --请选择--全民所有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所有制合伙企业其他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
经济类型 | --请选择--国资监管机构或政府部门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国有参股企业非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其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甲(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民用建筑、市政轨道交通、咨询、检测;园林工程。(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个数 | * | 职工人数 | **人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前*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前*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前*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月报 | ||||||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监管机构属地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意向投资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资; *、意向投资方须满足: (*)具备国家委托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投资咨询评估资格。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测绘甲级资质。 (*)拥有不少于*名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承接过不少于*项铁路(高铁、客运专线)勘察设计项目,及不少于*项轨道交通(地铁)总包设计(设计总体总包)项目。 *、意向投资方近*年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以自有资金增资,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等投资。 *、意向投资方须为国有独资企业、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
增资条件 | *、每家意向投资方须在挂牌公告有效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以挂牌截止日**:**前到账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方代为支付)。 *、意向投资方须完全认可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本项目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第******号)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意向投资方提交申请参与增资前需自行调查了解增资方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投资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增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增资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增资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意向投资方须经资格审查被增资方确认为增资对象后,必须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函后,按增资方约定时间,与增资方签订增资协议,并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项从保证金中转换扣除,差额部分*次性支付至增资方指定账户;未被确认为增资对象的意向投资方,增资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函之日起,在*个工作日内,将其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如因非增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增资方同意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增资方的经济赔偿,经增资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增资方和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的经济损失,增资方和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还有权进*步追究意向投资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投资方单方要求撤回投资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投资方在被确认为增资对象后不按照增资方约定时间签订增资协议的;③意向投资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或者在被确认为增资对象后,不签订《增资协议》的。 除非增资方和投资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增资协议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增资协议价款的*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协议约定履行。 *、本次增资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本次增资信息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期满后,终止信息发布。 | |
保证金设置 |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比例 | 按固定金额收取***.* 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期限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人民币);大额支付行号:************; 开户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 如需手机***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如因非增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增资方同意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增资方的经济赔偿,经增资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增资方和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的经济损失,增资方和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还有权进*步追究意向投资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投资方单方要求撤回投资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投资方在被确认为增资对象后不按照增资方约定时间签订增资协议的;③意向投资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或者在被确认为增资对象后,不签订《增资协议》的。 除非增资方和投资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增资协议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增资协议价款的*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协议约定履行。 |
信息发布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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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 | **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在融资方同意的情况下), 信息发布终结 *.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但未达到募集资金总额), 信息发布终结,说明:并通知已报名的投资方 *.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且达到募集资金总额),信息发布终结,说明:信息发布终结并组织遴选 |
遴选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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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遴选方案 | 由增资方原股东指派谈判小组与意向投资方进行谈判,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需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因素对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 (*)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盈利状况、投融资能力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市场能力强、资本运作能力和经验,对行业有充分的认识等; (*)意向投资方与武汉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的协同性及互补性,能为武汉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意向投资方认同武汉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价值观和经营管理理念,能够与武汉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原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助关系。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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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何哲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补录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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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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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身份证正面(自然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反面(自然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营业执照(法人、其他组织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公司章程(法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内部决议文件(法人、其他组织提供)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武汉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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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国资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标的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挂牌期满日期 | ****-**-** |
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标的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项目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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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武汉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 |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 |||||||||||||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说明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 |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 |||||||||||||
原股东是否有投资意向 | 否 | 企业管理层或员工是否有投资意向 | 否 | ||||||||||||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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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达成条件 | 征集到满足增资条件的投资方,且募集到的资金金额不低于项目 挂牌金额。 | ||||||||||||||
募集资金用途 | 所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扩大经营和补充流动资金。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详见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详见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 ||||||||||||||
其他披露事项 |
融资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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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名称 | 武汉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湖北省 - 武汉市 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乡新春村(金桥大道)人防战备设施管理所办公楼第*层 | ||||
法定代表人 | 邓勇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企业类型 | --请选择--全民所有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所有制合伙企业其他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
经济类型 | --请选择--国资监管机构或政府部门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国有参股企业非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其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甲(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民用建筑、市政轨道交通、咨询、检测;园林工程。(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个数 | * | 职工人数 | **人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前*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前*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前*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月报 | ||||||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监管机构属地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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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资格条件 | *、意向投资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资; *、意向投资方须满足: (*)具备国家委托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投资咨询评估资格。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测绘甲级资质。 (*)拥有不少于*名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承接过不少于*项铁路(高铁、客运专线)勘察设计项目,及不少于*项轨道交通(地铁)总包设计(设计总体总包)项目。 *、意向投资方近*年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以自有资金增资,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等投资。 *、意向投资方须为国有独资企业、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
增资条件 | *、每家意向投资方须在挂牌公告有效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以挂牌截止日**:**前到账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方代为支付)。 *、意向投资方须完全认可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本项目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第******号)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意向投资方提交申请参与增资前需自行调查了解增资方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投资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增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增资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增资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意向投资方须经资格审查被增资方确认为增资对象后,必须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函后,按增资方约定时间,与增资方签订增资协议,并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项从保证金中转换扣除,差额部分*次性支付至增资方指定账户;未被确认为增资对象的意向投资方,增资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函之日起,在*个工作日内,将其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如因非增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增资方同意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增资方的经济赔偿,经增资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增资方和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的经济损失,增资方和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还有权进*步追究意向投资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投资方单方要求撤回投资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投资方在被确认为增资对象后不按照增资方约定时间签订增资协议的;③意向投资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或者在被确认为增资对象后,不签订《增资协议》的。 除非增资方和投资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增资协议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增资协议价款的*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协议约定履行。 *、本次增资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本次增资信息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期满后,终止信息发布。 | |
保证金设置 |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比例 | 按固定金额收取***.* 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期限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人民币);大额支付行号:************; 开户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 如需手机***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如因非增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增资方同意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增资方的经济赔偿,经增资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增资方和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的经济损失,增资方和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还有权进*步追究意向投资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投资方单方要求撤回投资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投资方在被确认为增资对象后不按照增资方约定时间签订增资协议的;③意向投资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或者在被确认为增资对象后,不签订《增资协议》的。 除非增资方和投资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增资协议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增资协议价款的*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协议约定履行。 |
信息发布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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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 | **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在融资方同意的情况下), 信息发布终结 *.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但未达到募集资金总额), 信息发布终结,说明:并通知已报名的投资方 *.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且达到募集资金总额),信息发布终结,说明:信息发布终结并组织遴选 |
遴选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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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遴选方案 | 由增资方原股东指派谈判小组与意向投资方进行谈判,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需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因素对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 (*)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盈利状况、投融资能力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市场能力强、资本运作能力和经验,对行业有充分的认识等; (*)意向投资方与武汉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的协同性及互补性,能为武汉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意向投资方认同武汉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价值观和经营管理理念,能够与武汉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原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助关系。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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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何哲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补录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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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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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身份证正面(自然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反面(自然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营业执照(法人、其他组织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公司章程(法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内部决议文件(法人、其他组织提供)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