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芦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批废旧材料处置
更新时间 | 2022-10-1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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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批废旧材料处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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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芦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批废旧材料处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芦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本次评估价值未包含相关的装卸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和基础费等费用。 *、本次转让为整体转让,转让资产不存在担保、租赁、抵押。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现场按资产现状进行交付,不影响本次成交及成交价格。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质量、重量、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完整度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并在勘查现场领取《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后,凭双方盖章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方可报名参与受让。如有疑问,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向转让方提出,报名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及公告内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标的的拆除、装卸、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切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渣清运、倒场费用、环境保护费、清场费用、运输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在此过程中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承担;且需满足政府对消防、环境、安全、卫生等相关要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由受让方自行拆除,并承担在拆除、运输及清场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切责任。 *、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其他相关事项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转让标的交接之日起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交易标的的搬迁、运输、清场等工作,其产生的*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本次交易转让方可出具增值税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