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出租标的为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世纪大道边防家园小区公建*号楼,房产共*层,本次出租其中* 层*区域(见图示),出租面积为***.** 平方米。 *、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部分标的未进行实际分割,承租方须自行按照图纸及出租方要求进行改造分割,改造分割涉及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年,挂牌价为该项目*年的招租底价,装修期内不收取租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梁警官***********。*、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本次标的租赁后,出租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