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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朔自然资出告字[202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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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
更新时间 2022-08-29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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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朔自然资出告字[****]**号)
朔自然资出告字[****]**号    ****/*/**

    经阳朔县人民政府批准,阳朔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阳朔县福利镇青鸟村*-**-**地块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区位 郊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 *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备注:  *.控制指标中容积率、建筑密度为下限值,绿地率为上限控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年修订)》及《城市绿地规划标准*** *****-****》相关要求,该绿地率指标仅用作应设置绿地的规定要求。 *.地块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拟建项目为旅游工艺品,行业代码为**。(具体以工业主管部门审定为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并提供查询记录单),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在我县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有超过缴款期限仍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造成土地闲置的。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阳朔县阳朔镇将军路**号***室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阳朔县阳朔镇将军路**号***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竞得人应从土地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 开工后*年内竣工。    (*)出让地块内的给水、排水(污)、用电、电信电缆、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由竞得人自行出资解决,注意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阳朔县自然资源局交付土地后,出现土地纠纷等相关问题,由福利镇人民政府及阳朔县工业集中区建设工作指挥部负责解决。    (*)出让范围内涉及农用地耕作层的,需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竞得人需报送耕作层土壤剥离方案至阳朔县自然资源局审查,并完成剥离及验收。    (*)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区建设用地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区建设用地不得与工业建设用地分割转让。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造成土地闲置的。闲置满*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置。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阳朔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阳朔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阳朔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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