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鹤壁黎源电工有限公司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河南省鹤壁市(浚县产业集聚区浚州大道东段路北) | 法定代表人 | 曹雷雨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企业类型 | 集体所有制企业 | 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输变电工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工程;生产制造和销售电力变压器、开关柜、散热器、预装式变电站、电杆、电力金具、紧固件、配件(变压器配件)、配电箱、电能计量箱;电器设备试验;机械加工;电器销售;房屋租赁,仓储咨询服务、电力咨询服务、电力工程研究服务;水电安装、电气安装及维修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物业管理;烟、酒、百货*售;电气设备租赁、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纯净水、矿物质水生产销售。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鹤壁鹤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鹤壁鹤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鹤壁市淇滨区黄河路东段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李保荣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集体所有制企业 | 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单位名称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机关工会委员会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鹤壁黎源电工有限公司企业处置方案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鹤壁黎源电工有限公司**%股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截止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申请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