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六安市城市大脑安全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 | 2022-06-16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市城市大脑安全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号院*号楼*单元******室
中标(成交)金额:*佰*拾*万*仟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城市大脑安全运营平台建设 服务范围:保障范围主要覆盖全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具备城市全要素智能感知和自适应动态防护,达到城市全领域、全场景的高等级安全保障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免费运维期最短*年。 服务标准: *. 重塑城市网络安全运营体系 *. 构建城市级网络安全纵深防护体系 *.构建城市级网络安全基础设施态势感知 |
*、评审专家名单:毛德梅、张新、敖秀兰、朱云、黄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联系人:张文阳)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安市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市农业科技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
*、
*.采购文件
*.无不良记录声明函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服务范围、要求、标准、时间
*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