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可通过转让方出具的债权抵顶交易价款说明进行结算,不接受债权人联合体参与抵顶)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 *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转付交易价款。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及相关权属变更手续。在交接标的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水、电、暖等各项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标的转让,所涉及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