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系统认定时间为准。*、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处置方法:(*)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