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 2022-03-0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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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告字[****]**号 |
【信息时间:****-**-**】 |
安徽省铜陵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公告 铜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土地使用权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公告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拟建设的项目须符合标准地政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出让方式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竞买约定 (*)供地条件为净地:(*)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建(构)筑权属清楚,补偿安置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由出让方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妥善解决;(*)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出让方负责;(*)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出让方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解决。 (*)土地出让价款支付: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价款,若受让方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方有权解除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竞买申请 (*)参加挂牌的竞买申请人可在****年*月*日*:**至****年*月*日**:**登*铜陵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应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前交纳到指定账户内(不得委托第*方代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内(上午*:**—**:**、下午*:**—*:**时) 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 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通过铜陵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 《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铜陵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铜土储字[****]**号地块 *、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符合《铜陵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要求。该宗地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如下所示:化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亩均税收≥**万元/亩;环保要求应符合国家、安徽省、铜陵市以及铜陵经开区的环保相关要求和标准; *、宗地建设按照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翠湖*路以北、天柱山大道以东地块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地块******.**㎡防护绿地不出让,由铜陵经开区负责建设,建设成本由铜陵经开区承担; *、严禁在本地块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根据国务院令第***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铜土储字[****]**号地块 *、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符合《铜陵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要求。该宗地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如下所示:化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亩均税收≥**万元/亩;环保要求应符合国家、安徽省、铜陵市以及铜陵经开区的环保相关要求和标准; *、宗地建设按照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西湖*路以南、齐山大道以西地块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地块******.**㎡防护绿地不出让,由铜陵经开区负责建设,建设成本由铜陵经开区承担; *、严禁在本地块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根据国务院令第***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铜土储字[****]**号地块 *、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符合《铜陵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要求。该宗地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如下所示:化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亩均税收≥**万元/亩;环保要求应符合国家、安徽省、铜陵市以及铜陵经开区的环保相关要求和标准; *、宗地建设按照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宣州路北侧、普利优公司西侧地块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地块* ****.**㎡防护绿地不出让,由铜陵经开区负责建设,建设成本由铜陵经开区承担; *、严禁在本地块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根据国务院令第***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发布媒介 本次出让公告在安徽省土地矿产市场交易信息网(****://***.*****.***.**/****)、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铜陵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上发布。 *、联系方式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陈先生、胡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北京西路**号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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