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其他披露信息 标的企业名称 | 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号) | 法定代表人 | 龙红艳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百货*售;经营商场、超市批发和*售业(国家专控商品凭本企业许可证);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摩托车及配件;提供印刷、道路货物运输服务;广告发布;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售;家用电器售后服务;房屋租赁服务;现场制售食品;日用百货、珠宝首饰、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化妆品、*金工具、交电产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软件、通讯器材、仪器仪表、家俱、建材、工艺美术品、玩具、文具用品、劳保用品、文化用品、办公用品耗材、体育用品及器材、书刊、音像制品、酒、蔬菜、水果、鲜肉、冷却肉销售配送(仅限猪、牛、羊肉)、蜂产品、竹凉席、保健食品、农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花卉作物、食盐、宠物用品的批发及*售;农产品、食品的互联网销售;*类医疗器械、*类医疗器械、*类医疗器械、药品的*售;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糕点、糖果及糖、禽、蛋及水产品、调味品、非酒精饮料及茶叶的批发;正餐、快餐、饮料及冷饮、小吃;市场营销策划;包装服务;瑜伽功及类似健身服务;室内手工制作娱乐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票务服务;衣服缝补;美容、理发、美甲;验光配镜;广告设计、制作、经营、发布;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旅行社营业部业务;停车场运营管理;商业特许经营;体育经营场馆;儿童室内游戏;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热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含凉菜)、甜品的制售;钟表维修;柜台租赁;商品*售业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商业地产;提供商业咨询服务;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普通货运;仓储保管;商品配送;柜台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娱乐业、餐饮、电影放映、食品生产及加工、电动车的销售;首饰维修、加工;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的回收;农副产品收购、加工及销售;烟草制品*售;计生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其他股东 | **.** |
株洲株冶有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板)挂牌的公司,本次转让需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本次转让完成后,交易双方需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办理股份转让交割手续。本项目转让标的最终转让价格(即:本项目成交价格)需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结果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转让交割时点股价孰高原则确定。*.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株洲株冶有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石峰区清水塘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刘朗明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持有股份数(万股) | ***.****** | 拟转让股份数(万股)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矿集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矿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意见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份(*.**%股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截止日北京时间**:**前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保证金退款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保证金退款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的。*.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本方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认自身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交易规则完成股份转让交割。(*)本方同意本项目转让标的最终转让价格(即:本项目成交价格)需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结果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转让交割时点股价孰高原则确定;(*)本方同意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法律风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
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 姓 名 | 所在单位 | 职 务 | 现持有产权比例 | 拟受让产权比例 |
龚性强 | 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