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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1-11-30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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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鹤壁市体育公园和华夏南路与黄河路交叉口智慧停车场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滨区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鹤壁市体育公园和华夏南路与黄河路交叉口智慧停车场建设工程)已由淇滨发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对体育公园和华夏南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东南角进行智慧停车场建设。
*.*建设地点:淇滨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投资:****万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
*.*标段划分:*个标段;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包设计、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含扬尘治理)、包工期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建筑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备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同时具有**层及以上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及报告;同时拥有*层及以上升降横移类机械停车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及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年以来近*个月的社保证明。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年以来连续*个月社保证明。
*.*设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或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年以来连续*个月社保证明。
*.*投标人提供企业近*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年度、****年度、****年度),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以来的财务报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报表;
*.*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家,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涉及本项目有关的*切经济事宜双方仅指招标人与联合体牵头方,招标人对成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事宜责任,成员方与本工程发生的*切经济事宜均由牵头方承担。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交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上表述不*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文档下载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开标信息
*.*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华山路北段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龙门大厦北座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鹤壁市淇滨区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鹤壁市体育公园和华夏南路与黄河路交叉口智慧停车场建设工程)
变更公告
补遗(澄清)事项: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建筑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备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同时具有**层及以上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及报告;同时拥有*层及以上升降横移类机械停车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及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现变更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备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同时具有**层及以上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及报告;同时拥有*层及以上升降横移类机械停车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及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其他内容不变
特别提醒:
本次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上表述不*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华山路北段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龙门大厦北座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鹤壁市淇滨区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
(鹤壁市体育公园和华夏南路与黄河路交叉口智慧停车场建设工程)
联合体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由**************建设的鹤壁市淇滨区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鹤壁市体育公园和华夏南路与黄河路交叉口智慧停车场建设工程),按照法定程序,于 **** 年 ** 月 ** 日上午 ** 时 ** 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 * 开标室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 * 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承诺及拟派管理人员情况 | 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或工程业绩 | ||||||||||||||
* | 基本信息 | 建筑面积 | 投标报价 | 投标质量 | 投标工期 | *********停车场投资建设及运营工程 | |||||||||||
| ******** | 合格 | ** | ||||||||||||||
拟派管理人员 | 建造师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 ||||||||||
牵头人 | 河南立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刘晓婵 | 赵鹏飞 | 靳前进 | 徐国强 | 司利芬 | 王夏 | 候绍尉、池惠 | |||||||||
成员* | 河南卫华机械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张建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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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河南卫华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 秦明召 |
| ||||||||||||||
* | 基本信息 | 建筑面积 | 投标报价 | 投标质量 | 投标工期 |
| |||||||||||
| ******** | 合格 | ** | ||||||||||||||
拟派管理人员 | 建造师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 ||||||||||
牵头人 | 鹤壁市中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杨清平 | 牛军旗 | 牛艳红 | 张新海 | 冯建设 | 徐博 | 李文芹、刘树强 | |||||||||
成员* | 河南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郁向前 |
| ||||||||||||||
成员* | 合肥市春华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刘金涛 |
| ||||||||||||||
* | 基本信息 | 建筑面积 | 投标报价 | 投标质量 | 投标工期 |
| |||||||||||
| ******** | 合格 | ** | ||||||||||||||
拟派管理人员 | 建造师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 ||||||||||
牵头人 | 河南中路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袁杰 | 何瑞朋 | 岳岗振 | 郭培杰 | 张曙光 | 李孟珂 | 张红连、袁楠楠 | |||||||||
成员* | 正鼎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刘晓霞 |
| ||||||||||||||
成员* | 衡水奇佳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 祝朋月 |
| ||||||||||||||
废标理由:河南正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设备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
公示期: ****年**月**日-****年**月*日
发布公示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本招标项目或者本次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利害关系人士)。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质疑人是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或者利害关系人士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该组织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利害关系人士质疑的由本人签字并提供与该项目或者本次招标活动利益关系的证明资料);质疑书须附必要的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华山路北段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龙门大厦北座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