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整体拍卖出让...
更新时间 | 2021-10-01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联系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整体拍卖出让公告
***-***********
经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批准,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联系方式]受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委托,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号令)相关规定,以整体拍卖方式出让*(幅)地块(含*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号和****(****)*-**-*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玉溪市红塔区张石井片区,临玉江大道、白龙路、康溪路 |
出让 年限: | 商服用地**年 住宅用地**年 | 容积率: | ****(****)*-**-*号:>*.*,≤*.*;****(****)*-**-*号:>*.*,≤*.*;****(****)*-**-*号:>*.*,≤*.*;****(****)*-**-*号:>*.*,≤*.*;****(****)*-**-*号:>*.*,≤*.* | 建筑密度(%): | ****(****)*-**-*号:≤**% ****(****)*-**-*号:≤**% ****(****)*-**-*号:≤**% ****(****)*-**-*号:≤**% ****(****)*-**-*号:≤**% |
建筑限高 | ****(****)*-**-*号:≤**米 ****(****)*-**-*号:≤**米 ****(****)*-**-*号:≤***米 ****(****)*-**-*号:≤**米 ****(****)*-**-*号:≤**米 | ||||
绿地率(%): | ****(****)*-**-*号:≥**% ****(****)*-**-*号:≥**% ****(****)*-**-*号:≥**%,且临玉江大道*侧须按《控规》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号:≥**% ****(****)*-**-*号:≥**% | 土地用途明细: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旅馆用地),其中****(****)*-**-*号地块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号地块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号地块为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号地块为商服用地(旅馆用地);****(****)*-**-*号地块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保证金: | *****万元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拍卖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
备注: | *、土地竞得者须承担****(****)*-**-*、*和****(****)*-**-*、*号地块之间规划道路及****(****)*-**-*号地块范围以东规划道路建设;****(****)*-**-*、*、*、*号地块周边白龙河景观提升改造项目(起于玉江大道、止于红*路)建设。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须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玉溪市生态文化区张石井片区****(****)*-**-*、*、*、*号和****(****)*-**-*号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及景观配套设施建设协议》。(《玉溪市生态文化区张石井片区****(****)*-**-*、*、*、*号和****(****)*-**-*号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及景观配套设施建设协议》详见土地出让公告,最终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释为准)。 *、****(****)*-**-*号地块内需配套建设*所**班规模的幼儿园,配套幼儿园选址、设计、建设应执行《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配套幼儿园应与住宅小区首期同步立项、规划、建设和竣工;配套幼儿园建成并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并无偿移交至红塔区教育体育局,移交中产生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配建及移交要求最终以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解释为准)。 *、土地竞买人须*宗地整体竞买、统*规划、统*建设。 *.根据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意见,以上*宗地正在开展电杆迁改工作(在****年**月**日前完成),现状供地,净地交付。 *.具体由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解释及协调解决。 *、其他设定条件按《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号和****(****)*-**-*号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玉自然资城规〔****〕*号)的要求执行。 |
(*)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参加竞买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竞买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报名竞买同*宗地。
*、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同*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次竞买申请(同*法定代表人视为同*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提交预申请、书面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致)。
*、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拍卖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网免费下载出让文件。网址:****://**.***.***.***:****/****-***/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竞买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如没有**数字证书,须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数字证书,只需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数字证书。
★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数字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它地区办理的云南**数字证书全省通用。
*、办理**数字证书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号政务服务中心*楼(保安大厦后门前行约***米)。办理**数字证书相关事宜咨询热线:玉溪运维服务热线:刘女士 ***********,**小时技术支持热线:***-****-***
(*)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玉溪市分行人民路分理处
账 号:**-***************
*、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只接受转账或电汇。
*、竞买保证金的交纳由竞买人从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竞买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周*、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竞买申请人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金不到交易中心账户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线下交纳,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竞买保证金正式收据(工作日)。
*、竞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总额**%的,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日内补足。
(*)拍卖成交确认方式
*、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加土地出让拍卖。
*、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买人按照公告约定以竞价阶梯的方式进行竞价,初次应价后的每次增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竞买人应当谨慎竞价,竞价*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竞价,不得撤回。
*、参与竞买人数不设限制。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竞买资格确认
*、竞价结束后,系统在竞得人【资格审查】列表内生成项目信息,点击编辑按钮,提交相关资质文件审核。
*、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使用虚假资质或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时,*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要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拍卖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地块拍卖时间为:
****(****)*-**-*、*、*、*号和****(****)*-**-*号地块:****年**月**日*:**。
(*)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竞买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号滇中万商汇**幢*楼(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注意:该申请书须在申请竞买该地块时提出)。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人: 康女士 联系电话:****-*******
刘女士 联系电话:****-*******
舒女士 联系电话:****-*******
手机:***********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