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挂牌出让 *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永挂****-**号 | 地块位置 |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龙宇大道西侧、能源*路南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 | 出让年限 | **年 | 成交价(万元) | ****.*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工业用地 | *.**** | 受让单位 | *********** | 土地使用条件: | *)受让方须在宗地使用过程中遵守以下条款。 *.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豫政〔****〕**号文件明确的黄淮*市及省直管县标准,其他区域***万元/亩) *.亩均产能效益不低于***万元。 *.亩均生产经营性税收不低于**万元(豫政〔****〕**号文件明确的黄淮*市及省直管县标准,其他区域**万元/亩)。 *.建筑密度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执行。 *.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严控专家楼、公寓楼、职工食堂的建设,以上准许建设的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与厂房*同办理不动产登记总证,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建设进度及要求。(*)受让方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方案审批后*个月内完善手续并开工建设,工程须同步建设或先生产性设施建设后配套设施建设,*年内建成投产,若因极端和恶劣天气或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开工,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时间节点相应顺延。 *.招商选资协议约定的其他限制性条款。(*)受让人违反上述约定条款的,出让人有权根据土地和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及招商选资协议进行处理,视受让人违约情况按如下方式予以追究责任:(*)未按照约定的投资数额或设备技术进行建设的,若投资总额不足约定的**%,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本项目用地使用权并无偿收缴地上已建任何附属物,下同。)(*)除不可抗力外,若因受让方单方原因致使未能按照约定的开工时间和建设周期完成建设的,受让方补偿相关损失;受让方累计超期*年未开工建设,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受让方的项目全部建成并正式投产后,若生产经营性税收年缴纳额达不到约定数额,累计超过*年的取消受让方享受的土地优惠政策,按工业用地评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累计超过*年的,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在土地使用年限内,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擅自变更股东及股权结构,否则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 | 备注: | | 宗地编号 | 永挂****-**号 | 地块位置 |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南内环路北侧、青东*路西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 | 出让年限 | **年 | 成交价(万元) | ****.*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工业用地 | *.**** | 受让单位 | 河南益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条件: | *)受让方须在宗地使用过程中遵守以下条款。 *.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豫政〔****〕**号文件明确的黄淮*市及省直管县标准,其他区域***万元/亩) *.亩均产能效益不低于***万元。 *.亩均生产经营性税收不低于**万元(豫政〔****〕**号文件明确的黄淮*市及省直管县标准,其他区域**万元/亩)。 *.建筑密度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执行。 *.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严控专家楼、公寓楼、职工食堂的建设,以上准许建设的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与厂房*同办理不动产登记总证,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建设进度及要求。(*)受让方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方案审批后*个月内完善手续并开工建设,工程须同步建设或先生产性设施建设后配套设施建设,*年内建成投产,若因极端和恶劣天气或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开工,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时间节点相应顺延。 *.招商选资协议约定的其他限制性条款。(*)受让人违反上述约定条款的,出让人有权根据土地和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及招商选资协议进行处理,视受让人违约情况按如下方式予以追究责任:(*)未按照约定的投资数额或设备技术进行建设的,若投资总额不足约定的**%,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本项目用地使用权并无偿收缴地上已建任何附属物,下同。)(*)除不可抗力外,若因受让方单方原因致使未能按照约定的开工时间和建设周期完成建设的,受让方补偿相关损失;受让方累计超期*年未开工建设,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受让方的项目全部建成并正式投产后,若生产经营性税收年缴纳额达不到约定数额,累计超过*年的取消受让方享受的土地优惠政策,按工业用地评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累计超过*年的,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在土地使用年限内,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擅自变更股东及股权结构,否则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 | 备注: | | 宗地编号 | 永挂****-**号 | 地块位置 |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化工*路北侧、双风路东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 | 出让年限 | **年 | 成交价(万元) | ****.*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工业用地 | *.**** | 受让单位 | 河南永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条件: | *)受让方须在宗地使用过程中遵守以下条款。 *.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豫政〔****〕**号文件明确的黄淮*市及省直管县标准,其他区域***万元/亩) *.亩均产能效益不低于***万元。 *.亩均生产经营性税收不低于**万元(豫政〔****〕**号文件明确的黄淮*市及省直管县标准,其他区域**万元/亩)。 *.建筑密度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执行。 *.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严控专家楼、公寓楼、职工食堂的建设,以上准许建设的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与厂房*同办理不动产登记总证,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建设进度及要求。(*)受让方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方案审批后*个月内完善手续并开工建设,工程须同步建设或先生产性设施建设后配套设施建设,*年内建成投产,若因极端和恶劣天气或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开工,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时间节点相应顺延。 *.招商选资协议约定的其他限制性条款。(*)受让人违反上述约定条款的,出让人有权根据土地和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及招商选资协议进行处理,视受让人违约情况按如下方式予以追究责任:(*)未按照约定的投资数额或设备技术进行建设的,若投资总额不足约定的**%,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本项目用地使用权并无偿收缴地上已建任何附属物,下同。)(*)除不可抗力外,若因受让方单方原因致使未能按照约定的开工时间和建设周期完成建设的,受让方补偿相关损失;受让方累计超期*年未开工建设,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受让方的项目全部建成并正式投产后,若生产经营性税收年缴纳额达不到约定数额,累计超过*年的取消受让方享受的土地优惠政策,按工业用地评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累计超过*年的,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在土地使用年限内,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擅自变更股东及股权结构,否则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 | 备注: | |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永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 单位地址:东方大道西段路北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利用科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