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滨河路东侧人行道工程
更新时间 | 2021-05-26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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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滨河路东侧人行道工程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滨河路东侧人行道工程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联系方式],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联系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滨河路东侧人行道工程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建设内容:工程起点为新县医院北侧,南至西南川旱河入口,全长****.***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滨河路东侧人行道、人行道外侧护坡及排水。其中人行道*****.*㎡,土方*****.***,砖墙垛***.***,浆砌石护坡***.***,嵌草砖铺装****.*㎡。质量标准:合格项目总投资:***.******万元。计划工期: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综合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上发布。 本项目自招标公告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若有更正或补疑通知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看到招标文件更正或补疑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上发布。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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