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山东山兴教育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秋云 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韦季伶 职务:项目经理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李进士堂镇工业园(陈庄村南) 邮编:******
联系电话:****-******* *********** 传真:****-*******
你公司递交的关于《大化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信息化、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采购-**分标: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书,我公司于****年**月**日收悉,对此我公司高度重视并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招标文件**页、**页阐述的【付款方式】表述不明确。
答复:根据质疑人意见,将本项目付款方式修改为:
付款方式:分*年付款,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年由中标供应商先向采购人提交请款材料并须提供对应货款的合格发票后的**日内支付总货款的**%,满*年由中标供应商先向采购人提交请款材料并须提供对应货款的合格发票后的**日内支付总货款的**%,满*年由中标供应商先向采购人提交请款材料并须提供对应货款的合格发票后的**日内支付总货款的**%。采购方除按合同支付货款外,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含利息)。
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页:*、其他要求中的“*.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可以提供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按*:*比例复印,且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达到人眼可以辨认的要求,并于投标时提供相关原件备查。如因无法辨认,而被评审委员会拒绝或认定为无效的,评审委员会没有向投标人咨询或解释的义务,由此产生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招标文件第**页**.*条内容“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用**纸规格(扩展表格除外)按本须知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必须包边,投标文件的装订不允许使用活页夹、订书钉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散落或脱页的装订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两处要求不同。
答复:根据质疑人意见,现将招标文件第**页**.*条内容修改为:“**.*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用**纸规格(如扩展表格、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大于**纸规格须按其原规格复印)按本须知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必须包边,投标文件的装订不允许使用活页夹、订书钉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散落或脱页的装订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质疑事项*:质疑招标文件附件*中的第*、***、***、***页中的“计算机”货物:“**、★配置微软正版******** (***)**/**位专业版操作系统,正版微软******* ****办公软件,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软件厂商正版查询网站网址,通过该查询网站能查询到软件的版本信息及软件的授权许可,且许可为采购单位所有。”
招标文件附件*的第*页中的“多媒体智能壁挂*体机”参数中的内置电脑配置:“*、★配置微软正版******** (***)**/**位专业版操作系统,正版微软******* ****办公软件,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软件厂商正版查询网站网址,通过该查询网站能查询到软件的版本信息及软件的授权许可,且许可为采购单位所有。(提供现场演示)”
答复:本参数中的授权许可并不是质疑人所理解的授权函等证明文件,授权许可是软件公司授权给采购人的*个授权许可号,是软件生产厂商授权采购人使用该正版软件的*个由数字及英文组成的唯*的号码组合。依据《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号)第*条“各级政府机关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以及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号)中要求,政府机关必须要采购正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是硬性规定,并不能以占比金额大小来衡量。结合质疑人意见,此两处做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原第*、***、***、***页中的“计算机”基本技术参数第**项,修改为:★配置正版桌面操作系统,正版办公软件,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必须为授权采购单位使用的具备完整功能的版本,不接受个人版、简化版;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厂商必须具备正版查询网站,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查询网站网址。通过该查询网站能查询到软件的版本信息及软件的授权许可号、以及采购单位名称。
*、招标文件附件*的原第*页“多媒体智能壁挂*体机”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内置电脑配置”第*项参数修改为:“★配置正版桌面操作系统,正版办公软件,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必须为授权采购单位使用的具备完整功能的版本,不接受个人版、简化版;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厂商必须具备正版查询网站,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查询网站网址。通过该查询网站能查询到软件的版本信息及软件的授权许可号、以及采购单位名称。(提供现场演示)”
质疑事项*:*、招标文件附件*中的第**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货物中的“★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
*、招标文件附件*中第***页-***页中的“教师演示台”第*项条款要求:★*、投标时提供样品:采用****厚高强度金属树脂理化板,板芯为****厚金属树脂,正反两面经过高温高压腹*.***厚理化板,重量轻,环保,永不变形(提供台面小样尺寸为:*********,*面封边,板正中心开圆孔直径为****,开孔所见部位材料同*面封边及正反面*样。)
*、招标文件附件*中的第*项货物“多媒体智能壁挂*体机”,第*项货物“超短焦投影机”,第*项货物“电子白板”对应的基本参数栏最后*项都要求:★投标时需提供样品*套。
质疑上述货物要求提供样品,同时还是废标项,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规定,不允许提供样品,要求删除样品要求。
答复: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对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规定,质疑人存在错误解读,规定并未完全禁止要求提供样品,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是能要求提供样品的。结合相关规定,现作出如下修改:
*、删除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原第**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货物中的“★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要求。
*、招标文件附件*中原第***页-***页中的“教师演示台”第*项条款,金属树脂理化板为实验室新型高技术板材,需要提供样品来查验材质、制作工艺、板材厚度等来判定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符合(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规定,因此本样品要求不做变更。
*、多媒体智能壁挂*体机、电子白板是教学设备,本次项目采购是根据教学要求及环境作出的相关技术要求,很多功能凭书面方式是无法准确判断功能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的,需要提供样品进行现场演示来进行判断,同时多媒体智能壁挂*体机、电子白板、超短焦投影机*样产品组合起来才能做完整的现场演示,因此,此*项样品要求不做变更。
质疑事项*:质疑附件*第***项“圆面积.圆周率计算公式推导演示模型”、第***项“电阻定律实验器”参数有误。
答复:招标文件附件*原第***项“圆面积.圆周率计算公式推导演示模型”参数修改为:“*、圆面积演示器直径φ*****,厚****,扇形面(块)**个;表面涂浅色漆;
*、圆周率演示器中的直径*****,厚***;面板***×***×***,表面涂浅色漆,圆面积和面板漆色有较大反差,其上的标志、符号、数字等清晰可见;
*、本演示模型应能很好地演示圆周率计算公式推导过程和结果。”
招标文件附件*原第***项“电阻定律实验器”参数修改为:
“……
*. 金属导线、接线柱与底板装接应牢固、无松动现象;金属导线在两接线柱间的长度为***±***;
*. 金属导线的材质、直径在底板上应有明显的标记;
*. 底板应平整无变形、表面作防护处理;
*. 连接片为***厚的黄铜制成,表面镀铬;
*. 接线柱为铜质,直径不小于***,与底板绝缘良好;
**. 产品应符合*****-**《电阻定律演示器》的要求。”
质疑事项*:质疑附件*的第***页中的第****、****、****项货物的数量栏为空白,备注栏备注“数量为*”;第***页中的“教师演讲台”至***页的“水嘴及水槽”,所有货物的序号和项号是空白的。
答复:删除无数量要求项,无序号处增加序号,详见本项目发布的更改通知。
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附件*中***页的“教师演示台”的第*条款:★*、物理性能:满足国家级检测机构性能测试,按照**/******-****“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测试,结果为:*、表面耐水蒸气*级无变化;*、抗冲击性能大于等于*.***;*、表面耐划痕*.**表面无大于**%的连续划痕。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检测报告必须带*维码防伪识别,以辨真伪。
*、招标文件附件*的第***页“教师演示台”的第*条款:*、物理性能:满足国家级检测机构性能测试,按照**/******-****“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测试,结果为:*、表面耐水蒸气*级无变化;*、抗冲击性能大于等于*.***;*、表面耐划痕*.**表面无大于**%的连续划痕。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检测报告必须带*维码防伪识别,以辨真伪。
质疑内容为:检测机构只是第*方检测机构,不同品牌的产品委托的检查机构不同,只要是国家授权认可的第*方检测机构都是合格的,而本项目却指定了必须按“**/******-****”检查的检验报告放才合格。用落后的技术、特定的外观、特定的检测(**/******-****)来层层控标,把性能更优、更先进的同类产品排斥在外,其中第***页的“教师演示台”设定的条款还是废标项,用“必须”和“不接受”只有上海岭峰才能完全满足,明显是具有严重的排他性和指向性,明显违背了桂财采(****)**号文的精神。
答复:*、**/*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的国家标准,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都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去进行测试;再者,招标文件第*章货物需求*览表第*(*)点已注明“本*览表中的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但投标人选用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技术参数性能及性能配置要求”,如贵公司认为贵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等内容“更优、更先进”,则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正偏离,不存在贵公司质疑的表述情况。
*、经核查,目前国内市场上满足此*项参数要求的生产厂家至少有*家以上(意禾新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上海领峰实业有限公司、盛之源装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南京朗亿建材有限公司等公司),该参数设定无指向性、唯*性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人针对本项质疑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缺乏事实依据,综合上述理由,驳回此项质疑。
质疑事项*:质疑附件*第*项“多媒体智能壁挂*体机”中要求提供样品并进行演示的参数要求。
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对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规定,质疑人存在错误解读,规定并未完全禁止要求提供样品,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是可以要求提供样品的,此项要求提供样品符合财政部令第**号规定,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质疑附件*中“综合控制台”★*、钢制讲台中的钢板的产品质量证明书、油漆、钢化玻璃具有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送检检测合格报告。参数描述错误及唯*性。
答复:删除附件*中“综合控制台”原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钢制讲台中的钢板的产品质量证明书、油漆、钢化玻璃具有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送检检测合格报告。”的要求
质疑事项*:质疑招标文件附件*第*项货物“电子白板”硬件基本描述中的第*点、第*点参数,白板软件功能能中的第*点、**点参数,要求提供样品及演示不符合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规定。
答复:对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规定,质疑人存在错误解读,规定并未完全禁止要求提供样品,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是可以要求提供样品的。此**项参数要求都是功能性的要求,凭书面无法完全准确描述采购需求,需提供样品进行演示以判断投标产品能否能满足招标文件并判断功能的实际使用效果。此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质疑招标文件附件*第*项货物“电子白板”参数为某品牌独有,要求删除。
答复:经调查,目前国内市场上满足本次电子白板参数要求的生产厂家至少有*家以上(杭州高科工贸有限公司、深圳点圆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云视科技有限公司、锐达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不存在指向性、唯*性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人针对本项质疑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缺乏事实依据,综合上述理由,驳回此项质疑。
质疑事项**:质疑招标文件第**页第*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点设置【样品及样品演示分】不符合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规定。
答复:对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规定,质疑人存在错误解读,规定并未完全禁止要求提供样品,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是能要求提供样品的。本项目根据采购需求设定有样品,且根据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款“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的规定,因此保留样品及样品演示分,此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页第*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点设置【财务报表评审】不符合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规定,及违背了《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条。
答复:本项目预算金额较大,且为先供货、*年内分期付款的方式,要求合同签订后**日内交付安装完毕,这就要求中标供应商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才能有能力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评估投标人履约能力的主要因素。财务状况是否良好并不是以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主要判断因素,因此本项评分标准要求非但没有违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规定,且符合综合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规定,综合上述理由,此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招标文件未注明“核心产品”。
答复:增加核心产品为:附件*(**分标: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技术参数)中“小学科学实验室成套设备”、“初中物理实验室成套设备”、“初中化学实验室成套设备”及“初中生物实验室成套设备”中的“教师演示台”和“学生实验台”,附件*(常规仪器(**分标)中多媒体配置方案)多媒体配置方案中的多媒体智能壁挂*体机、超短焦投影机、电子白板。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的相关规定,有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复函。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