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砚山县原平远华侨农场管理区办公场所公开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 | 2020-10-10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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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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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项目编号: | ******************** | 统*交易标识码: | ***-******************-********-******-* |
项目分类: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权交易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砚山福地*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转让方代码: |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挂牌价格(万元): | **.**** |
挂牌期间(天): | **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事项说明: | 经营范围仅作为办公、宿舍、车库、职工食堂使用 | ||
源网站链接: | ****.**.***.** |
砚山县原平远华侨农场管理区办公场所
公开招租公告
砚国资租告字〔****〕**号
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经砚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砚国资复〔****〕**号)文件批准,受砚山福地*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公开招租方式面向全社会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招租项目
(*)基本情况
标的物位置 | 使用面积 (平方米) | 租赁年限(年) | 起租价 (元/年) | 竞价 幅度 (元/次) | 竞租 保证金 (元) | 承租 保证金 (元) | 年租金递增幅度(%) | |
砚山县原平远华侨农场管理区办公场所 | *幢(保安室) | **.** (共*层) | * | ****** | ***** | ***** | ****** | ** |
*幢(办公楼) | ****.** (共*层) | |||||||
*幢(职工食堂、车库、宿舍楼) | ***.** (共两层) |
(*)经营范围
仅作为办公、宿舍、车库、职工食堂使用。
(*)承租期间限制事项
*.不得转租,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
*. 不可改变原房屋结构,不得用于其他违法活动。
*.在承租期内,需妥善使用和保管承租方移交使用的设备(包含:电脑、办公桌椅、打印机、文件柜、沙发等**项,详见清单),在租赁期满后完好移交给出租方,如有损坏或灭失的,承租人应负责赔偿。
*、竞租对象:全社会商业经营者
*、竞租方式:
(*)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作招租失败处理。
(*)公开竞价时,无意向竞租方报价应价的,作招租失败处理。
(*)征集到*个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场地、并见证交易过程,由砚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现场监督人员及出租方代表和意向竞租方商议进行协议出租,协议出租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租。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
*、标的展示:意向竞租方可联系出租方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请出租方带领到实地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联 系 人:代女士
联系电话:***********
*、报名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截止(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原县畜牧局*楼)
(*)报名所需材料:
(*)自然人报名:请携带竞租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份、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竞租方开户行名称及账号(以便及时退还保证金);
(*)公司法人报名: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于****年**月**日**:**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有效竞租资格,我中心将通知其参加竞租会,并发放《竞租资格确认书》;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我中心将告知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竞价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分
*、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
竞租以最高报价为最终承租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承租人的第*年租金须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若不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承租资格,同时作招租失败处理。剩余年限房屋使用租金须按《租赁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否则将取消房屋使用权。
(*)承租保证金支付:
承租人需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缴纳承租保证金**万元至砚山福地*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缴纳(租赁税已含于租金中),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其他要求:
(*)承租人竞租成功后,与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当场签订《竞价出租成功确认书》或《协议出租成功确认书》,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满(*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承租人持《竞价出租成交确认书》或《协议出租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及《部分国有固定资产委托管理合同》并提交两份原件到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备案。
(*)因出租方对出租场所改造、配置设备设施投入较大,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保证租赁房屋及有关设施完好,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或随意改造水、电等设备设施。经营过程中,应妥善使用和维护保养好出租方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故障和损耗,由承租方负责更新、维修和补充,费用由承租方负责。租赁结束,承租方应如数将完好、清洁的房屋、设备设施移交出租方,如有随意改造、损坏、故障、数量不足,承租方应负责恢复原样、更新、维修和补充,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否则出租方进行修复、更新、维修和补充数量,所产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
(*)承租方在租用期间必须守法经营,严禁经营带有赌博、违法违禁物品、黑社会性质等违法经营项目。必须保证租赁房屋有关设施完好,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否则,承租方必须按出租方要求恢复房屋原有相貌或按评估的最高价值进行赔偿。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经营执照规定内容经营,不能从事违法违纪经营项目,租赁期间房屋未经县国资局和出租方许可不能擅自转租转借,如果违反,出租方将无条件收回房屋,不予退还剩余房屋使用租金。
(*)出租方租赁给承租方的房屋及部分固定资产,承租方在管理使用的过程中,如发生自燃或人为火灾的,或因管理不当造成的*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恢复资产原貌,或按评估的最高价值进行赔偿。
(*)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等因素,出租方有权限时收回房屋,只退还承租方剩余房屋使用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作另外补偿。
(*)公告内未尽事宜,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保证金将于结果公示后*个工作日无息退还;竞租成功的竞租保证金将在收到合同后*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原县畜牧局*楼)
联 系 人:陶茂俊
联系电话:****-*******
(竞租保证金须由竞租人对公账户或个人账户转账)
开户单位: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砚山支行
帐 号:*******************
:原平远街华侨农场场部固定资产清单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