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大田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实施项目
更新时间 | 2020-05-14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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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大田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实施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致并签订本合同: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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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产地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 | *-* | ***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 | 批 | 国内 | ******* | ******* | / | 按照《大田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建设大田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核心示范区,开展技术示范与培训;开展大田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实施。到****年底,完成集中推进区*****亩安全利用面积,且使安全利用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 无 | ||||
合计: | *******.**** |
*、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元整元(¥*******.****)。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年内完成成果交付工作;
*.*交付地点:大田县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
*.*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补充调查和污染源监测 *.*.*土壤和农产品补充调查:(*)调查要求:按照《大田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实施方案》,共设***个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个,农产品样品***个;土壤样品测定基本性质(**值、阳离子交换量、有机质和质地)和*项重金属(**、**、**、**和**)全量和有效量;农产品测定*项重金属含量;(*)注意事项:在*定大小的治理单元内,按梅花法采集*个表层土壤(*~** **)单独样品,充分混匀,用*分法选取约****作为该网格位点的混合样,装入布袋或土壤样品瓶中,编号,常温保存。自然风干、过**目尼龙筛后,分析土壤**、有机质和***等指标,过***目尼龙筛后,分析重金属元素含量。在野外调查采样时,应详细记录点位信息,协同采集表层土壤(*~** **) 及对应农产品样品。*.*.*污染源监测:(*)监测要求:灌溉水样品:**个点位,每个点位测定*次样品,测定**和*项重金属(**、**、**、**和**);大气沉降样品:**个点位,每个点位测定*次,测定**和*项重金属(**、**、**、**和**);农业投入品(土壤调理剂、微生物菌剂、叶面阻控剂、化肥、农药等共检测**个样品,测定**和*项重金属(**、**、**、**和**)。(*)注意事项:灌溉水:对项目区域内的灌溉水体进行监测,采集地点在农田灌溉水入口处;每个点位采集*次,丰水期*次,枯水期*次;大气沉降:采样点距地面*.*~*.* *;每个点位测定*次,*月份*次、**月份*次。农业投入品:每次施入土壤前都要对投入品进行采集检测,不能超过《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的管控值,或者治理区域耕地土壤中对应元素的含量。 *.* 核心示范区建设 *.*.*实施地点:建议太华镇西埔村(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建设内容:(*)低积累水稻品种验证区:*个主栽品种品种+扩展*些当地主栽品种,至少验证**个以上的主栽品种,面积不少于*亩;(*)土壤调理剂验证区:至少完成*种土壤调理剂的验证,面积不少于*亩;(*)叶面调理剂验证区:至少完成*种叶面调理剂的验证,面积不少于*亩;(*)低积累品种+水分+叶面调理剂验证区(中稻): 至少建设*个示范地块儿,面积不少于*亩。 *.* 集中区建设 *.*.*安全利用类农田水稻种植区:模式*:适用于单***污染中稻区,采用低**吸收水稻品种(***),整体推进的村有:太华镇的华山村、泮车村、罗丰村、池元村、德安村,武陵乡的红君村、桃溪村,共****.*亩;低**吸收水稻品种:可优先选种粳稻;以及低**吸收品种甬优****、甬优*号、中浙优**号、中浙优*号;模式*:适用于**及**/**复合污染中稻区,采用低**/**吸收水稻品种+全生育期淹水+叶面调理剂,整体推进的村包括玉井村、温坑村、仕坑村等(详见实施方案中表*-*),共****.*亩。低**、**吸收水稻品种:可优先选种粳稻;以及低**吸收品种甬优****、甬优*号、中浙优**号、中浙优*号。叶面调理剂:叶面喷施可溶性硅、可溶性**、可溶性硒等原料;模式*:低**/**吸收水稻品种+土壤调理剂,采用低**/**吸收水稻品种+土壤调理剂的模式,整体推进的村包括群团村、张地村和西埔村,共****.*亩。低**、**吸收水稻品种:可优先选种粳稻;以及低**吸收品种甬优****、甬优*号、中浙优**号、中浙优*号。土壤调理剂(或钝化剂)主要采用两种方式:第*、以钙质钝化剂联合有机物料;第*、商品化的钝化剂(调理剂);*.*.*安全利用类农田非水稻种植区:模式*:种植低**、**的蔬菜、水果种类;适用于**、**、**/**复合污染旱地,除**污染且种植芹菜、大白菜、生姜的农田;模式*:土壤调理剂;适用于**污染且种植芹菜、大白菜、生姜的农田;土壤调理剂(或钝化剂)主要采用两种方式:第*、以钙质钝化剂联合有机物料;第*、商品化的钝化剂(调理剂);*.* 实施要求如下 (*)农业投入品要求:质量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施用的有机肥、土壤调理剂等投入品中镉、汞、砷、铅、铬*种重金属含量,不能超过《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的筛选值、或者治理区域耕地土壤种对应元素的含量。施用剂量:无机土壤调理剂,*年最大用量≤*****/亩;有机土壤调理剂,*年最大用量≤*****/亩;叶面肥:在水稻*个生长周期最多不能超过*次,每次施用以不烧苗为准;(*)项目实施工程管理要求: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要加强过程管理,做好农业投入品的登记。包括:定期监测灌溉水,种子(水稻)、农药、化肥、有机肥等投入品的登记;(*)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项目验收总结:乙方根据效果评价情况,编写项目总结报告,并向甲方申请项目验收。
*、验收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实施效果以效果评估结果为准,要求在集中区内,以村为单位布点***个(***亩/点),每个点采集农产品*个,检测农产品中镉、铅、砷、铬、汞的含量,按照要求进行效果评估。如果农产品中重金属的超标率符合要求,则视为实施效果合格。由甲方组织*次专家验收会议,验收会应对项目是否合格提出明确意见。若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无条件整改至符合验收标准。本项目验收前,乙方应撰写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及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料。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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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 ** | 合同签订后,乙方完全进驻两个月内,付项目建设款项的**%,即***.**万元。 | |
* | ** | 乙方提交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后*个月内,支付***.**万元,支付至项目建设款项的**%,; | |
* | ** | 项目完工后,经效果评估单位出具合格结论并经专家组验收通过后*个月内支付***.**万元,支付至项目建设款项**%; | |
* | * | *年后无质量问题*个月内付清余款*%,即**.**万元。 |
*、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的*%即¥******.**元(大写:*拾*万*仟*佰元整)的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形式提交至甲方指定账户,待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个自然日内无息退还。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违约责任
**.*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除应及时付足服务费外,应向乙方偿付逾期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交付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服务内容而违约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价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知识产权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合同条款
**.* 每次合同款项支付前,乙方均须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 若实施方案编制方在实施过程中对方案进行调整,或者材料市场价格变动都不影响合同总金额。 **.* 本项目形成的技术总结报告和图件等资料,归甲方所有,涉及到由乙方技术创新内容的,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乙双方均可使用和推广。 **.* 保密内容 (*)在执行本项目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所涉及的文件、数据、资料和成果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第*方泄露。 (*)甲方与乙方签定*份保密协议;乙方派驻的所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另行与乙方签定保密协议,同时报甲方备案。 **.* 安全责任 (*)生产安全: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操作;确保项目实施安全,如果出现安全事件,全部由乙方负责。 (*)人身安全: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教育组织实施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意当地的风俗习惯,加强与当地群众沟通,避免与当地群众发生冲突,若有与当地群众产生矛盾,应及时报告当地村委会、政府或者警方处理,确保人身安全。否则出现安全事件,全部由乙方负责。 (*)效果安全:乙方应当预见采取措施对农作物产量和质量的影响,尽量避免采取的措施对农作物产量和质量有明显的影响,若出现群众对产量和质量问题的索赔,由乙方负责赔偿。 **.* 本合同*式 * 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 * 份,送************* 备案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其他事项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合同标的要求执行。
**、其他约定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纸质文件*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无。□无。
甲方: |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 乙方: | ******************* |
住所: | 大田县凤山中路***号 | 住所: |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麓谷企业广场**栋*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郑成鑫 | 单位负责人: | 袁海伟 |
委托代理人: | 林永焜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 |
签订地点:福建省大田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