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六安市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专用仪器仪表项目竞争性谈判(第二次)成交公告
更新时间 | 2020-05-13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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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市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专用仪器仪表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 * 月*日
开标日期:****年 *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市文慧中央广场
成交金额:*拾*万*仟*佰元整(******.**元)
主要成交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常规*参数在线分析仪、******-**** 、*套;
*.高锰酸钾指数在线分析仪、**-**、*套等*批。
质保期*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红、范文广、崔浩
采购人名称:*安市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地址:*安市淠河路
联系人:崔浩
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
项目负责人:赵静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
公告期限:****年 * 月 **日至****年 * 月** 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与淠望路交叉口,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其他
特此公告。
*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