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中心机房和安全防范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中标公告 受 ************ 委托,************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中心机房和安全防范系统改造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中心机房和安全防范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第*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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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路西园道**号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中心机房和安全防范系统改造项目 |
详见附件 |
货到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安装完成:货到之日起**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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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郭宝山,王志刚,李强,李文武,刘书奇,刘金发(采购人代表),杨可(采购人代表)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戈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号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杨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号渤轻党校*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中心机房和安全防范系统改造项目 - ********.***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