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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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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四川省招标 野生动物保护 陆生野生动物
更新时间 2019-07-03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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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备注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单位、个人*、国家、省重点保护、“*有”*生野生动物的防逃逸驯养设施是否安全、动物死体的处置等。*、经营场地有无改变,经营品种有无擅自扩大,*生野生动物来源是否合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年主席令第*号公布,****年主席令第**号修正,****年主席令**届第**号修订)第***条: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第***条: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纳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第***条: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以人工繁育种群为主,有利于野外种群养护,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尊重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药品经营和利用的,还应当遵守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年省人大常委会*届**次会议通过,****年*届***次会议、****年*届**次会议、****年**届*次会议、****年**届***次会议修正)第***条:“禁止非法出售、收购、利用、加工、转让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因科学研究、养殖、展览、交换、赠送和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加工、转让的,属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须经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属国家*级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市、州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国有和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由市、州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地核查原则上每年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次(对市场监管主体个数*个以下的事项,每年抽查不少于*次),每次市场监管主体的数量不低于各事项市场监管主体名录库总数的**%森林和保护地管理科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资质和条件是否符合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是否按照登记范围、种类、有效期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业务登记和档案制度建立和处理情况;林木种子质量情况;种苗质量自检、标签、广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年主席令第**号公布,****年主席令第**号第*次修正,****年主席令第*号第*次修正,****年主席令**号修订)第***条 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年国家林业局令第**号修正)第*条:从事林木种子经营和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按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核发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由其委托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负责*.《*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年*川省第**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通过)第**条第*款:“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主要林木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川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川林发﹝****﹞**号)第*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按如下权限核发:(*)从事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发。(*)从事林木良种生产经营和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受理审核,省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发。(*)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发,具体由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生产和经营地点不在同*行政辖区内的,应当由生产和经营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分别核发许可证。实地核查原则上每年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次(对市场监管主体个数*个以下的事项,每年抽查不少于*次),每次市场监管主体的数量不低于各事项市场监管主体名录库总数的**%造林绿化产业科
*林木采伐单位、个人采伐地点、时间、品种、数量是否符合许可,采伐监管措施是否到位,迹地更新是否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年主席令第**号发布,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次修正。)第***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星林木除外。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年国务院令第***号发布,****年国务院令第***号修正、****年国务院令第***号修正)第***条第*款第(*)项:“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川省绿化条例》(****年省人大*届*次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年*届***次和****年*届***次会议修正)第***条:“木竹实行计划采伐、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的制度。年度森林采伐量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采伐木竹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并限期更新。农村村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星木竹,不申请采伐许可证。”*.《*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年省人大常委会*届*次会议通过,****年**届*次会议修正)第***条第*款:“依照本条例第**条规定,在天然林保护范围内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实施低强度择伐,并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单位所需的自用材,由林业主管部门指定的采伐单位采伐。”实地核查原则上每年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次(对市场监管主体个数*个以下的事项,每年抽查不少于*次),每次市场监管主体的数量不低于各事项市场监管主体名录库总数的**%森林和保护地管理科
*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单位、个人占用林地时间、地点、面积是否符合许可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年主席令第**号发布,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次修正。)第**条第*款:“进行勘查、开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收、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年国务院令第***号发布,****年国务院令第***号修正、****年国务院令第***号修正)第**条:“勘查、开采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后,经审核同意,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收、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未被批准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日内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如数退还。”实地核查原则上每年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次(对市场监管主体个数*个以下的事项,每年抽查不少于*次),每次市场监管主体的数量不低于各事项市场监管主体名录库总数的**%森林和保护地管理科
*临时占用林地单位、个人占用林地时间、地点、面积是否符合许可范围,到期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年国务院令第***号发布,****年国务院令第***号修正、****年国务院令第***号修订)第**条第*款: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号发布,****年国家林业局令第**号修订)第*条: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办理。其中,重点国有林区内的建设项目,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川省林业厅关于贯彻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林资函〔****〕***号):以下建设项目的临时占用林地,由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跨县级行政界限的建设项目;需临时占用**级保护林地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公益林地的建设项目;需临时占用天然起源有林地面积*公顷以上(含本数,下同),或其他有林地面积*公顷以上的建设项目。除上述应由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临时占用林地建设项目外,其余由县级(含扩权县,下同)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林地应当使用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批。除公路、铁路、水利水电、航道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可按规定批准延期外,不得批准其他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延期。严禁将永久使用林地项目以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严禁先以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后再转为永久使用林地报批。实地核查原则上每年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次(对市场监管主体个数*个以下的事项,每年抽查不少于*次),每次市场监管主体的数量不低于各事项市场监管主体名录库总数的**%森林和保护地管理科
*对调入的植物、植物产品进行查证和复检单位、个人对调入植物及其产品是否有检疫许可,数量、品种是否符合许可规定,复检是否存在检疫对象,是否存在病虫害等*.《植物检疫条例》(****年国务院发布,****年国务院令第**号修正)第*条:“……对调入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查验检疫证书,必要时可以复检。”*.《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年林业部令第*号发布,****年国家林业局令第**号修正)第**条:“……对调入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森检机构应当查验检疫证书,必要时可以复检。”*.《*川省植物检疫条例》(****年省人大常委会*届***次会议通过)第***条:“各级植物检疫机构有权对调入的植物、植物产品进行查证。必要时可以复检。”实地核查原则上每年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次(对市场监管主体个数*个以下的事项,每年抽查不少于*次),每次市场监管主体的数量不低于各事项市场监管主体名录库总数的**%造林绿化产业科
*森林防火检查查单位、个人*、有无森林防火的承办机构、人员,是否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管理是否规范、到位,有无日常巡山护林的人员和记录,有无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预案、队*和必要的装备等。*、进入森林防火区人员是否具有安全防范意识,车辆是否存在引发火灾的隐患,车上人员是否带有火源等。*.《森林防火条例》(****年*月**日国务院发布,****年**月**日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国务院令***号发布)第*条第*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第*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第**条:在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发区的,其森林防火设施应当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在林区成片造林的,应当同时配套建设森林防火设施。第**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第***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妨碍检查活动。第***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第***条: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各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火,配备灭火器材。第***条:森林防火期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林业主管部门、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管理机构可以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第***条: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年*月**日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号公告)第*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第*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森林防火有关的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区内的街道办事处按照森林防火责任规定,做好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第*条 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承担其经营区域内的森林防火责任。第***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和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第***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期内,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设立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实地核查原则上每年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次(对市场监管主体个数*个以下的事项,每年抽查不少于*次),每次市场监管主体的数量不低于各事项市场监管主体名录库总数的**%地灾防治与森林防火科
*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检查单位、个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条第*款“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第*条 第*款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管理矿产资源的部门,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开办的国有矿山企业和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个体采矿者以及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勘查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地区行政公署,下同)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和矿产品运销、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专用联系信函抽查原则上每年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次(对市场监管主体个数*个以下的事项,每年抽查不少于*次),每次市场监管主体的数量不低于各事项市场监管主体名录库总数的**%地质矿产管理科
*对测绘单位进行测绘资质巡查单位、个人对测绘资质单位执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有关情况进行巡查《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国测管发〔****〕**号第***条 实行测绘资质巡查制度。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对测绘资质单位执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有关情况进行巡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指导全国测绘资质巡查工作,并对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巡查工作进行抽查。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巡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巡查比例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总数的*%。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测绘资质巡查工作,应当事先向被巡查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和具体要求。巡查结束后,应当向被巡查单位书面反馈意见。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专用联系信函抽查原则上每年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次(对市场监管主体个数*个以下的事项,每年抽查不少于*次),每次市场监管主体的数量不低于各事项市场监管主体名录库总数的**%测绘地理信息科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情况抽查单位、个人*、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已取得的规划许可证要求进行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实地核查原则上每年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次(对市场监管主体个数*个以下的事项,每年抽查不少于*次),每次市场监管主体的数量不低于各事项市场监管主体名录库总数的**%执法督察科(审计科)
**镇村规划管理工作抽查单位、个人*、乡镇政府规划管理主体实施情况。*、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实地核查原则上每年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次(对市场监管主体个数*个以下的事项,每年抽查不少于*次),每次市场监管主体的数量不低于各事项市场监管主体名录库总数的**%执法督察科(审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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