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锦州锦开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
更新时间 | 2019-06-12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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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企业性质:国资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转让方:锦州输变电技术开发中心 挂牌起止日期:****-**-**至****-**-**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概况:
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锦州锦开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太和区南山里**号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锦州市 | |
法定代表人 | 成天龙 | 成立时间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机电产品(除汽车)、电力变压器及特种变压器、工业电炉及电源、互感器、避雷器、电器元件、镀锌线、钢筋铜、铝母线生产、销售;电器技术咨询服务;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制造、安装(以资质证书核定的工程范围为准,并凭资质证书经营);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配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服装加工,手工编织加工;电镀、绝缘产品加工;住宿(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 锦州输变电技术开发中心 | **.** | ||
* | 锦州新生线材总厂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审计机构 | 辽宁中衡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 | *****.***** | ****.****** | |
其它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专项审计报告辽信师专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第 ****** 号。 *、锦州锦开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于****年**月停止生产经营,于****年*月**日与黑龙江海沃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合作协议》,许可黑龙江海沃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锦州锦开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商业活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锦州输变电技术开发中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太和区南山里**号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法定代表人 | 刘守勤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辽宁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辽宁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日期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同意锦州锦开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整体股权转让的批复 | |
转让方名称 | 锦州新生线材总厂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太和区凌西街南山里86号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法定代表人 | 成天龙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其他部门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辽宁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辽宁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日期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同意锦州锦开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整体股权转让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致,现金不予受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楼大连产权交易所**-**号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于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保证金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如有)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股权类)业务收费办法(试行)》标准执行,由受让方支付。 *、本项目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所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开始交接。交接工作结束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交割确认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并且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纳完毕后次日起**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产权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转让标的变更登记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全面接受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置方案、股权转让方案。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标的企业对金融机构的借款本金****万元及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含当日)的贷款利息(具体金额及利率以相应借款合同为准),由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前代标的企业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待《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日内,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前述款项划转至相应金融机构;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标的企业欠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和辽宁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增值税返还款,由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前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改制企业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前,由大连产权交易按照分别划转至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和辽宁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具体金额以审核备案的审计结果为准。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标的企业对辽宁省锦州监狱[联系方式]的欠款和对锦州腾兴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的欠款,受让方在标的企业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年之内付清。具体金额以审核备案的审计结果为准。 (**)同意在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期间,发生的标的企业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事项,依据《关于进*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号)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号令)办理,即《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由转让方、受让方依法共同委托第*方审计机构对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期间进行延伸审计,经延伸审计确认净资产减少的,可从标的企业与锦州腾兴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的欠款中抵顶。净资产增加的,由转让方按照所转让股权的比例所有。 *、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和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和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信息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 | 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 | 经转让方资格确认后交纳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经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的(如有)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如有)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收款账号 | 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 | 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 | 经转让方资格确认后交纳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经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的(如有)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如有)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收款账号 | 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 信息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竞价最高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 - | - | |
联系方式 | 项目咨询与报名 | 徐小姐 | ****-******** | |
蔡先生 | ****-******** |
补充披露信息:暂无其它材料:项目不需要提供材料